(原標題:湖南省公開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2024年5月9日至6月9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進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正式反饋督察報告。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多次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進行研究部署,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以最鮮明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抓好整改落實,交出一份讓黨中央放心、讓全省人民滿意的整改答卷。針對督察報告指出的問題,湖南省嚴格對標對表,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制定了《湖南省貫徹落實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并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報黨中央、國務院。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現將《整改方案》主要內容予以公開。
《整改方案》明確四個方面整改工作目標。一是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走深走實。各級黨委和政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樹得更加牢固,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滿意度穩步提升。二是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統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確保問題逐一整改到位、系統治理到位、全面監管到位。三是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著力解決一批大氣污染、洞庭湖流域污染、生態破壞、農業面源污染、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等突出問題,推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四是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對重點區域、行業、領域薄弱環節,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全過程管理制度體系,強化環境風險防控,確保環境安全。
《整改方案》列出整改主要措施和任務清單。對每個問題逐一明確整改實施主體、驗收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措施,突出系統整改,著眼常態長效,提出五個方面的主要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全省各級黨委和政府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增強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作出的“守護好一江碧水”“守護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綠水、藍天凈土”等殷殷囑托,推動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落地生根、開花結果;認真落實《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美麗湖南建設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加快構建“4×4”現代化產業體系,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質量保護。二是堅決抓好長江大保護。持續推進長江生態保護修復,高標準推進長江經濟帶重點生態區、洞庭湖區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持續推進實施《洞庭湖總磷污染控制與削減攻堅行動計劃(2022-2025年)》,深入打好洞庭湖總磷污染治理攻堅戰;嚴格落實《湖南省城鎮污水管網建設運行管理若干規定》,強化污水收集配套管網建設,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全面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加強“千年鳥道”保護,加快推進石漠化區域生態修復、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全面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守護藍天”攻堅行動為抓手,突出十大重點領域,抓好八大攻堅工程,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完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持續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開展水質超標或不穩定水體治理,加快推進市、縣、鄉級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備用水源地建設,加強畜禽水產養殖污染治理,深入開展農村環境整治,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示范;持續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加強重金屬污染治理和源頭防控,強化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依法加強重點建設用地生態環境監管;加強固體廢物治理,持續推進解決“錳三角”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推進錳行業環境整治,持續推進焚燒發電處理設施建設,推進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設施建設,全域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四是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實施碳達峰十大行動,加快構建以電力為基礎的新型能源體系,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推動工業、交通運輸、城鄉建設等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快推進能源結構調整,科學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加快交通結構綠色低碳轉型,強力推動《湖南省鐵路物流園和專用線布局規劃》實施,大力推進“公轉鐵”“公轉水”,統籌推進鐵路物流園及專用線建設;推進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加快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重點城市、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業建設,推進原料節約和資源循環利用。五是加快構建現代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完善生態文明基礎體制,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完善國土空間管控、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等管控政策,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和評價制度;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企業污染物超標排放、生態破壞等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設,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動重要流域構建上下游貫通一體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推進,《整改方案》明確五個方面的組織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加強組織協調,統籌推進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各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進一步健全整改工作組織領導體系,主要負責同志切實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強研究部署、調度推進,協調解決整改難題。二是強化監督指導。建立健全跟蹤督辦機制,定期調度整改進展,并采取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大對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強日常調度檢查,嚴格整改驗收銷號,確保取得實際成效。三是堅持舉一反三。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突破口,全面排查水環境基礎設施、自然保護地、企業非法排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以問題整改帶動生態環境全域治理。四是強化資金保障。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省級財政結合財力狀況,合理增加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督促各市州進一步加大財政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力度。五是注重信息公開。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門戶網站等媒體平臺,及時公開督察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湖南省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以抓好督察整改為契機,以更高站位全面推進美麗湖南建設,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湖南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