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中央批準,國家監委對甘肅省政府原副省長趙金云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趙金云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違反組織要求,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要求,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家庭式腐敗,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趙金云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總臺央視記者 李本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