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復〔2025〕14號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
《昆明市西山區國土空間
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昆明市人民政府: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昆明市主城五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請示》(昆政請〔2025〕6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昆明市西山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西山區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你市要指導西山區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錨定“3815”戰略發展目標和發展壯大資源經濟、園區經濟、口岸經濟重點任務,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努力建成云南政治中心服務承載區、山水都市品質區、現代服務業活力區。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西山區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42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5.62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266.68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116倍以內;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指標。以生態文明建設大視野謀劃湖泊保護治理,深入推進“湖泊革命”,加強滇池流域空間管控,嚴格落實高原湖泊“兩線”、“三區”管控要求。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地震等風險控制線和城市藍線、綠線、黃線、紫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落實主體功能區布局,優化農業空間結構,保障現代都市農業空間需求,推動農業安全、綠色、高效發展,嚴格保護以團結街道為主的優質耕地,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夯實糧食安全基礎。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推進滇池高原湖泊水環境綜合治理,加強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改善入湖河流和湖體水質。持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治理和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等生態修復,維護區域生態安全,提升生態服務功能。構建等級合理、協調有序的城鎮體系,加強城鄉融合發展,優化鎮村布局,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引導產業和人口集聚發展,優化旅游、商貿等現代服務業空間布局,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四、提升城鄉空間品質。落實中心城區空間結構和用地布局,統籌謀劃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提升城鄉公共服務均衡性和可及性。嚴格城市控制線管控,系統建設公共開敞空間,穩步推進城市更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推動地上地下空間復合利用,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落實歷史文化保護線管理要求,保護好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好以滇池為核心的自然山水格局,強化城市設計,加強對滇池周邊地區建筑高度、體量、色彩等空間要素的管控引導,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優化城鄉空間形態,彰顯富有地域特色的城鄉風貌。
五、構建安全韌性基礎設施體系。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完善城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強與周邊城市的交通聯系,完善城區道路網系統,強化鐵路樞紐功能,構建安全、高效、綠色的綜合交通體系。加強水資源開源節流,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保障水利基礎設施空間。統籌經濟發展和國防建設需求,保障軍事設施空間。健全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體系,積極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嚴格落實抗震、地質災害防治、防洪排澇等災害防控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油氣管線廊道布局等安全防護要求,增強抵御災害和事故的能力。統籌保障水、電、氣、通信、環境衛生等各類市政基礎設施,確保城市生命線穩定運行。
六、堅決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西山區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西山區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做好規劃實施保障。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鄉鎮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實施,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落實。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其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將規劃成果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參與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建設,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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