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安凱特“闖關”滬市主板:前次IPO“一查就撤”,本次IPO信披質量堪憂,數據前后打架|清流·IPO)
出品|清流工作室
作者|周淼 主編|趙妍
在上一輪創業板IPO終止后,江蘇安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凱特”)又遞交了招股書擬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安凱特的產品主要為電解電極、電解槽和配件(外購離子膜、不銹鋼產品等),下游主要應用于氯堿行業。
事實上,早在2020年11月19日,安凱特便在創業板成功過會。不過上次過會后,安凱特曾被要求核查其廢舊電極處置收入的入賬事項,但其最終未提交核查報告并撤回了申請材料,為此公司還收到了深交所審核中心監管函。
直至此輪IPO,安凱特才對上述問題作出解釋,并承認了公司因實控人徐文新使用個人卡收付導致內控不規范的情況,且期間曾因此被稅務部門合計追繳359.05萬元稅費。
近日,安凱特回復了上交所首輪問詢。而從問詢回復內容來看,安凱特的信披質量或仍堪憂,申報文件質量遭到了監管質疑;此外此輪IPO,安凱特為擴建市場還聘請了一名外部技術顧問,該名顧問的情況也頗為值得關注。
除此之外,清流工作室還注意到,安凱特此次IPO的募投項目與上一輪創業板相同,且均已開工,不過關于項目的產能消化能力、可行性等問題,安凱特似乎不能自圓其說,且部分數據出現了前后“打架”的情況。
安凱特本輪IPO的保薦機構,是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而上一輪創業板IPO的保薦機構,則是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項目多個數據“打架”
據了解,安凱特是一家“家族企業”。招股書顯示,公司實控人為徐文新、徐宇翔父子,二人合計控制該公司87.28%的股權。其中,徐文新現擔任安凱特董事長兼經理,徐宇翔現擔任該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經理。
在此次IPO前夕,安凱特曾進行大額分紅。數據顯示,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安凱特累計進行現金分紅4次,分紅總額為1.26億元。其中在2023年上半年,該公司發放現金分紅2994萬元,超過當期的扣非后歸母凈利潤2675.51萬元。
無須多言,因為實際控制人持股比較高,1.26億元分紅大多進入了徐文新、徐宇翔父子倆的口袋。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在大額分紅的同時,安凱特此次IPO的募投項目也被上交所問詢。 從前后兩版(創業板、上交所主板)招股書披露的情況來看,安凱特此次募投項目與上次創業板IPO時相同,均已于2021年開工建設。
來源:最新版招股書
招股書顯示,安凱特此次募投項目投資總計 4.75億元,主用于電解槽生產基地項目(下稱“電解槽基地”)、環保水處理高端裝備產業化項目(下稱“環保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報告期內安凱特環保領域銷售收入持續下降,而其募投項目不僅涵蓋這一領域,相關數據還出現了“矛盾”。
對于上述“環保項目”,按照安凱特在回復上交所問詢時稱,該項目預計2023年10月建成;同時,安凱特引用《環保水處理高端裝備產業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下稱《報告》)稱,該項目建成后達產后環保領域預計新增年收入為9000萬元; 而按照上述《報告》,該項目計劃建設期24個月,在建設期第二年的Q3和Q4就能實現試生產/投產;同時還預測,即便在未100%達產前,也能實現新增收入。具體預計于T1年可實現達產率30%,可實現營收2700萬元,T2年達產率為80%,可實現營收7200萬元。
也就是說,若按上述預測,該項目在沒有完全達產的情況下,也應實現數千萬元的收入。
然而,問詢函回復顯示,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安凱特在環保行業的銷售收入分別為102.87萬元、35.63萬元、198.31萬元、328.14萬元,占營收比為0.42%、0.12%、0.40%、2.15%;
同時,截至2023年6月末,安凱特在環保行業的在手訂單金額僅為535.64萬元,占比為0.75%。
這是否意味著,安凱特上述環保項目不僅未實現曾預測的銷售收入,或也存在產能過剩的風險?
而關于電解槽基地項目,上交所指出,安凱特電解槽生產基地項目項目投資 2.52億元, 設備購置及安裝費 4825.55 萬元,顯著大于當前機器設備原值 2864.99 萬元; 據了解,設備購置及安裝費占其電解槽基地項目總投資比重為19%左右。
對此,業內人士對清流工作室稱,企業出現上述情況或有虛增募投項目采購預算嫌疑。如在同樣出現類似情況的IPO案例中,監管也往往會要求IPO企業就其購置設備及安裝費高于設備原值的原因、合理性結合項目新增產能等情況進行說明。
除了項目采購預算問題外,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安凱特在預測上述電解槽基地項目的新增產能時,數據再次出現了矛盾。
安凱特本次IPO稱,項目建成達產后在氯堿領域預計修復改造類電解電極新增產能 6.74萬平方米,新制類電解電極新增產能 1.2萬平方米,即合計新增電極產能7.94萬平方米;
而在上一輪IPO時中,安凱特卻預測該項目2024年(即完全達產)后新增氯堿電極折算產能為4.98萬平方米。
既然兩次IPO申報時的募投項目為同一個,安凱特在為何會預測其項目新增產能時給出兩個完全不同的數據?
外部技術顧問懸疑
除此之外,清流工作室還注意到,安凱特對于其外部技術顧問的信息披露或也存在疑問。
在前次創業板的申請文件中,安凱特曾經“隱瞞”過一段代持關系。
一名叫劉立初的人士,曾經是安凱特的股東,也是其供應商。但是在上一次申請文件中,劉立初的名字被隱去,由安凱特實控人徐文新代持了劉立初的這部分股份。
安凱特為何要這么做呢?
按照安凱特此次申請時的說法,上述代持關系是與徐文新的口頭約定,而此前沒有披露代持情況,主要原因是徐文新對股權代持信息披露理解有誤。
同時,對于劉立初委托徐文新代持的原因,是由于此人對《公司法》的理解存在誤區,誤認為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他在其他任職期間就不能作為股東投資其他企業。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拋開這個“理解有誤”的說辭,上述這位實質上的“隱名股東“劉立初,在入股安凱特的過程中仍有疑點。
據了解,2017 年 7 月,徐文新、劉立初口頭約定徐文新將其持有安凱特 5 萬股股份以 25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劉立初;對于劉立初入股原因,安凱特稱是“出于該人士對公司發展前景看好,存在投資發行人的意愿”;
但頗為矛盾的是,這位看好公司發展前景的人士,拿下這部分股權卻并沒有花錢。
因為安凱特稱,出于朋友關系及維持未來潛在合作關系的考慮,劉立初實際未向徐文新支付股權轉讓款,徐文新未向劉立初追要相關款項,雙方認可該筆轉讓款視同贈與。
根據安凱特現在的說法,劉立初是公司的外部技術顧問。因在公司擴展電解槽新建市場時,除了向客戶提供電解設備外,還需要為下游客戶提供整體工程規劃及設計、氯堿產線設備整合等服務。而劉立初行業經驗較為豐富、能夠提供一定的技術和經驗指導;
但另一個矛盾時,雙方的合作關系是在劉立初“免費”成為股東3年之后,才確立的。
根據公告,報告期內,安凱特與劉立初創辦、實際控制的天寧區蘭陵立文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部(個體工商戶,下稱“蘭陵立文服務部”)簽訂了合同;數據顯示,蘭陵立文服務部成立于2020年,而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安凱特向該服務部采購金額分別為19.60 萬元、38.21 萬元、55.43 萬元;
那么,這位免費獲得股份3年后,成為公司“顧問”的人士,到底什么來歷呢?
清流工作室從公開渠道看到,上述“劉立初”在早期曾于安凱特的客戶“中鹽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鹽化工”)的全資子公司常州新東化工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新東化工”)任職;而中鹽化工,目前也被披露為安凱特與劉立初進行合作的項目主體之一。
清流工作室以業務咨詢的身份聯系到該人士,該人士的確稱設立上述蘭陵立文服務部針對氯堿做技術服務,也表示其主要與安凱特合作;
同時,該人士對清流工作室稱,可以向其合作單位安凱特購買電解槽設備,這樣該人士可以不收技術服務費。不過按照該人士的說法,其目前一直在做國外氯堿項目;
清流工作室亦向該人士確認,其服務部自成立以來一直接觸國外項目,目前在為一俄羅斯企業合作(合作主體也是安凱特),為其做技術服務,包括工藝、總評、設備選型等。
而按照安凱特披露的內容,劉立初為其提供技術服務的主體共6家,除了于2022年10月簽署合同的“伊爾庫茨克石油有限公司”為俄羅斯企業外,其余包括中鹽化工在內的企業均在國內。
前次IPO“一查就撤”,本次IPO錯漏百出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在此輪IPO時,安凱特的申報材料質量也遭到監管質疑。
據問詢函,上交所曾提出其申報材料中存在披露不一致、多處錯別字、語病以及整體篇幅冗長等問題,并就此要求其進行全面核對并說明相關部門是否勤勉盡責。
安凱特本輪IPO的保薦機構,是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而上一輪創業板IPO的保薦機構,則是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事實上,在上一輪創業板IPO時,安凱特雖然于2020年11月19日成功過會,但因對深交所上市委問詢問題避而不答主動申請撤回了上市申請,且為此收到了監管函。
監管函顯示,2020年12月15日,深交所要求安凱特就2017—2020年上半年內是否將廢舊電極網處置收入全部入賬相關事項進行核查,并于該年12月29日前回復;而直至2021年1月申請撤回材料日,安凱特也未作出回復且未說明理由。
直至此次在滬市主板IPO時,安凱特才承認了報告期內因徐文新使用個人卡資金收付導致的內控不規范問題,并表示2020年12月底后已停止相關行為。期間在2021年,安凱特還因此被相關部門追繳增值稅等相關稅費合計359.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