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清流工作室
作者|梁耀丹 主編|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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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清流工作室獨家披露杉杉股份“繼承糾紛案”,并指出其當時未對該事項進行披露,可能涉嫌信披違規后,5月9日,杉杉股份首次公告回應了此事,承認存在“繼承糾紛案”。
據杉杉股份公告,公司關注到寧波青剛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寧波青剛”)51%股權已被申請司法凍結的相關網絡報道,鑒于寧波青剛為公司間接控股股東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經與相關方書面問詢,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關于公司原實際控制人鄭永剛先生的遺產繼承事項,根據相關法律程序,2023年3月,遺產繼承一方周婷女士及其三位未成年子女向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申請財產保全,請求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鄭永剛先生名下寧波青剛51%股權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訴訟保全措施。就上述事項,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0日出具了“(2023)滬0106民初16610號”《民事裁定書》。根據該裁定書,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寧波青剛51%股權已處于凍結狀態。
杉杉股份同時表示,目前遺產繼承各方正就上述股權事宜積極進行溝通。
杉杉股份對股權凍結事項的披露“姍姍來遲”。
5月6日,清流工作室獨家發表《鄭永剛遺孀周婷因繼承糾紛起訴鄭駒 關鍵公司過半數股權已被凍結》,指出因法定繼承糾紛,鄭永剛遺孀周婷已攜三名子女起訴“繼子”鄭駒,并向法院申請凍結鄭永剛名下所持的寧波青剛51%股份。
寧波青剛是杉杉股份控股股東——“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因此被外界視為“杉杉系”爭產風波的關鍵公司。工商信息顯示,寧波青剛由鄭永剛與前妻周繼青各持股51%和49%。
不過,對于寧波青剛股權因“法定繼承糾紛”被凍結的情況,杉杉股份當時尚未披露過任何公告。僅在接受其他媒體的采訪時,杉杉股份回應清流工作室上述5月6日獨家報道稱,“相關繼承事項正在協商辦理中。鄭駒先生正常履職中”。
5月8日,清流工作室發表《律師:杉杉股份不披露股權凍結事項或涉信披違規|清流·上市公司》一文,至少兩位律師向清流工作室表示,杉杉股份不對上述股權凍結事項進行信息披露涉嫌違法違規。
其中,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向清流工作室表示,杉杉股份不披露前述股權凍結事項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即便杉杉股份目前尚未確定新的實際控制人,上述事項也不能排除相關股權被拍賣的可能,從而導致公司實控權發生變更。
那么,假設前述導致股權凍結事項因“協商”后被撤銷,杉杉股份是否可以對當前的“股權凍結”事項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認為,上市公司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其義務在于及時披露該重大事項,以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而不是代替投資者對該事項的后續影響作出判斷。從這個角度而言,該股權凍結是否會被撤銷不影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責任,杉杉股份有義務披露該等事項。
5月9日,杉杉股份才首次回應并承認上述股權凍結事項。
以下為杉杉股份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