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和法庭進街道
多方合力促調解
近年來,啟東法院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三面向”優勢,深耕新時代 “楓橋經驗” 實踐沃土,創新打造 “融和法庭” 基層治理新模式,將司法服務網絡嵌入區、鎮、村三級網格,匯聚多元力量構建矛盾糾紛 “實時響應、就地化解” 的解紛生態。近日,在北城區街道·融和法庭成功化解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正是這一創新機制的生動注腳。
該離婚案件的原、被告雙方因離婚及財產分割問題,一直無法協商一致,更因長期爭吵多次觸發110出警,雙方家庭之間積怨已久,矛盾不斷升級。原告起訴后,啟東法院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組建調解小組,通過多次家訪、社區走訪,抽絲剝繭梳理矛盾根源、了解雙方訴求,精準捕捉到雙方表面對立背后的情感糾結與現實顧慮,量身定制 “法理情交融” 的化解方案。
4月27日上午,啟東法院開發區法庭員額法官潘小維前往北城區街道·融和法庭,特邀調解員周春峰、林雪忠,雙方親屬一同參與調解。調解中,潘小維翻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用通俗語言解析離婚冷靜期、財產分配原則等法律條款;調解員周春峰以情為線,幫雙方串聯起昔日夫妻恩愛的回憶,用 “家和萬事興” 的樸素道理叩擊當事人心扉;林雪忠則從生活實際出發,為雙方計算財產分割后的長遠規劃。
最終,在多方不懈努力下,這場僵持已久的婚姻糾葛終于迎來轉機。雙方不僅就離婚協議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更在握手言別時互道珍重,承諾開啟新生活。當日下午,原告便主動履行金錢給付義務,這場持續數月的情感風波在融和法庭的調解下畫上圓滿句號。
從 “對簿公堂” 到 “握手言和”,啟東法院通過融和法庭創新實踐,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解決在基層,真正實現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接下來,啟東法院將繼續堅持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通過“情與法”相結合的調解理念,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用優質高效的訴訟服務解糾紛促和諧,筑牢社會安全穩定底線。
▌來源:開發區法庭 石春鳳
▌責編:政治部 徐越 胡丹
▌審核:陳南松
▌終審:沈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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