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業大學辦學歷史可溯源自1902年創辦的三江師范學堂,2001年由化工部南京化工大學與建設部南京建筑工程學院合并組建。是首批國家“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2011計劃)牽頭高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A類建設高校。學校秉承“明德、厚學、沉毅、篤行”的校訓,堅持扎根中國大地辦大學,形成了產學研協同創新的鮮明特色。
學校設有11個學部,28個學院,各類學生4萬余人。擁有材料化學工程全國重點實驗室、柔性電子全國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科研平臺9個,國家一級重點學科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9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9個、博士專業學位授予點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3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點21個,跨工、理、管、經、文、法、醫、藝、教及交叉學科10個學科門類。泰晤士高等教育2024年世界大學排名位列中國內地高校并列第41-57位;自然指數排名位列中國內地高校第43位;軟科2024年世界大學學術排名位列中國內地高校并列第54位,ESI綜合排名進入全球500強,位列中國內地高校第58位。多年來學校已經培養出20多位省部級以上領導干部、30多位兩院院士、100多位央企和上市公司領導,為社會輸送了30余萬高質量人才。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高考招生制度改革,2025年我校將繼續開展綜合評價招生,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果、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多個維度,建立健全多位一體的人才選拔綜合評價體系,擇優選拔綜合素質優秀和拔尖創新潛質突出的學生。
01
領導機構
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和實施。
02
招生計劃
我校2025年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為341人,具體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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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招生專業
學校依據學科優勢和特色,代表性學科發展與人才培養要求,向考生開放國家級一流本科建設點等優勢專業。考生根據高考選擇性考試科目以及自身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興趣愛好等情況綜合考慮報考相關專業。
學校現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1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7個、江蘇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0個。28個工科專業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或住建部專業評估,進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陣”。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我校化學工程與技術學科獲得A等級,材料科學與工程、安全科學與工程學科獲得B+等級。學校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生物學與生物化學、環境科學與生態學、物理學、農業科學等7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3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分別位列全球第63、61、184位。
學校2025年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名稱及選考科目要求見表1(最終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表1 招生專業目錄及選考科目要求
04
報名條件
已參加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符合下列四大類條件之一的選擇一種類型報考。考生身體條件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執行。
1.學業優秀類。符合我校優秀生源標準的學生,要求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來自江蘇省高品質示范高中建設立項學校及江蘇省高品質示范高中建設培育學校,高中階段有三個或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含模考)綜合排名在年級所對應首選科目類學生中前60%(含);
(2)來自除(1)以外的其他四星級中學和民辦高中的考生,要求高中階段有三個或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含模考)綜合排名在年級所對應首選科目類學生中前30%(含);
(3)來自其他中學的考生,高中階段有三個或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含模考)綜合排名在年級所對應首選科目類學生中前5%(含)。
2.學科專長類。符合我校優勢學科人才培養需求的學生:要求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任一學科競賽(見表2)中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
表2 學科專長競賽名單
備注:具有以上學科專長類競賽國家級獎項的考生,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名單中。
3.特殊才能類。符合我校多元化人才培養需求的學生:參加全國中小學生競賽活動或全省中小學生競賽活動并獲獎,以附件1為準。首選物理考生要求高中階段獲得自然科學素養類或藝術體育類競賽省級三等獎及以上;首選歷史類考生要求高中階段獲得人文綜合素養類或藝術體育類競賽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4.品德優秀類。符合我校復合型人才培養需求的學生:要求高中階段獲得設區市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榮譽稱號;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務、思想道德方面表現突出并獲設區市級以上獎勵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跡者(需附詳細材料說明)。
05
報名方法
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實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紙質報名材料。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5月10日。
2.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進入報名網址https://bm.chsi.com.cn報名,并根據報名系統提示上傳以下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或圖片,填寫完畢后提交。
(1)《南京工業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完成后由報名系統生成打印,每頁須考生本人簽字、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按頁碼從小到大的順序上傳),網絡上傳路徑“填報志愿—下載申請表—上傳申請表”;
(2)個人陳述。考生親筆手寫自身綜合素質及創新潛質方面的內容,字數不少于600字。網絡上傳路徑為“填報志愿—附加材料—個人陳述”;
(3)第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網絡上傳路徑“填報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證”;
(4)綜合素質評價表。網絡上傳路徑為“填報志愿—附加材料—綜合素質評價表”;
(5)符合報名條件的有關獲獎證書(若符合多項報名條件的,各項獲獎證書原件掃描后均需上傳),且證書應在我校規定的報名時間前取得,不得事后補報。
考生須確保上述材料拍照或掃描件真實、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本年度報名全部以網上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為準,考生不用寄送紙質申請表及其他材料,但須面試當天攜帶紙質申請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以備核查。
06
選拔程序
1.材料審核。報名截止后,學校專家將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考生競賽獲獎情況依據表3中辦法折算為“考生評審條件分”,評審條件分最高限60分。
表3 考生競賽評審條件分項目和分值
備注:考生評審條件分=學科專長競賽評審條件分+特殊才能競賽評審條件分。其中,學科專長競賽評審條件分僅為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競賽。同一學生同一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獎只計最高獎,不累計計算評審條件分; 特殊才能競賽評審條件分參照附件1,同一學生特殊才能類競賽(除去學科專長競賽之外的所有自然科學、人文綜合或藝術體育類競賽)獲獎僅按1項最高賽事獎項計算評審條件分,不予累計賦分。
學校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審核情況確認初審合格名單,并公布考生評審條件分。初審合格名單將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
2.確認考試并繳費。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5月31日前在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面試確認并繳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規定,考生須繳納綜合評價招生測試費,標準為60元/生,逾期未確認或未繳費者將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打印準考證。資格復審合格并成功確認考試的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學校考核。初審合格并成功確認考試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我校報到,參加面試考核。報到和面試考核具體安排將在南京工業大學本科招生網及準考證上提前發布。我校根據面試考核和考生評審條件分得出考生“學校考評分”,計算公式為:
學校考評分=面試考核分(滿分為140分)+考生評審條件分(最高為60分)
5.確定入圍名單。學校根據“學校考評分”的高低排序,分歷史等科目類和物理等科目類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同時,將對入圍考生名單(含考生姓名、所在中學、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準等)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
6.志愿填報。經我校面試考核后的入圍考生須在我省高考志愿填報的規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在“綜合評價招生”專欄中填報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其專業志愿須在公布的專業(類)中選擇,且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否則視為無效志愿。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即視為放棄相應的綜合評價招生資格。
07
錄取辦法
對于經公示無異議并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志愿的入圍考生,高考成績須不低于省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進檔后我校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據招生計劃和選考科目要求擇優錄取,錄滿規定計劃為止。綜合分滿分為750分,學校考評分滿分為200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綜合分=[(高考成績÷高考滿分)×0.7+(學校考評分÷學校考評分滿分)×0.3]×750
考生進檔后,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再依次按照高考總成績、高考語文和數學成績總和、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在招生計劃內,調劑錄取安排在最后處理,優先安排可以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即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分階段處理。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調劑到相同科類內符合錄取條件且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調劑專業錄取時的參考。
學校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可不予錄取;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中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化學類、化工與制藥類、藥學類、生物科學類以及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輕化工程、環境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運動訓練各專業可不予錄取;學校其他專業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不作特別限制,但需滿足教育部規定的最低健康標準。
08
監督機制
1.學校在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認真落實相關政策要求。考核過程遵守“招考分離”以及“五隨機”原則,即“考官隨機確定,考場隨機分配,考題隨機抽取,學生隨機分流,考官隨機輪場”,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2.考生就讀中學(或原畢業中學)須對所有申請綜合評價招生考生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考生成績排名以及反映其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競賽獲獎證書等)進行審核,并在學校網站詳盡公示。中學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
3.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學生,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同時通報省教育考試院,由省教育考試院取消其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4.對于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09
咨詢方式
電話:025-83239859(5月10日前) 、025-58139090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區浦珠南路30號
郵編:211816
郵箱:zhaosheng@njtech.edu.cn
網址:https://zhaosheng.njtech.edu.cn
微信公眾號:南工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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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頒發南京工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2.學校錄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語言類專業除外)。
3.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補、減”多元資助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開通“綠色通道”,設有各類獎、助學金100余項,保障和激勵學生成長成才,詳見我校本科學生資助網:https://xszz.njtech.edu.cn。
4.本簡章解釋權屬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如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5.招生錄取過程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紀檢監察部門聯系方式:025-58139069,jubao@njtech.edu.cn。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承擔綜合評價錄取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附件1
特殊才能類競賽活動認定項目
南工大2025綜合評價QQ咨詢群
來源:校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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