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君審當事人:男,1982年出生,于2019年2月向TK保險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險(保額20萬元)及附加保費豁免險。
保險事故:2023年12月,君審當事人因"右側額、頂、顳葉出血"住院并行開顱手術,申請理賠時TK保險公司以"不符合合同約定重疾標準"為由拒賠。
爭議焦點:
腦出血及開顱手術是否達到重大疾病保險理賠標準?
保費豁免條款的適用條件是否滿足?
二、雙方主張
原告(君審當事人):
疾病嚴重性:腦出血危及生命且實施開顱手術,符合重大疾病實質標準。
合同解釋原則:保險公司未明確排除腦出血,應按有利于被保險人的原則解釋條款。
被告(TK保險公司):
條款技術性抗辯:腦出血未列入合同明確約定的重大疾病種類。
手術必要性爭議:主張開顱手術非合同約定的"必要治療手段"。
三、調解結果
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主持調解:
折中賠付方案:
TK保險公司支付15萬元重大疾病保險金(原保額的75%);
豁免2028-2035年期間保費共計3471.3元。
糾紛一次性解決:
雙方放棄其他權利主張。
四、案例評析
重大疾病的實質認定:
司法實踐逐漸從"形式合規"轉向"實質判斷",對危及生命且需重大手術的疾病,即使未明確列于合同,也可能認定屬于保障范圍。
調解的合理性基礎:
在醫學專業性強、合同條款存在解釋空間時,調解既能保障被保險人權益,又避免保險公司過度賠付風險。
保費豁免條款的適用:
調解結果突破合同約定的豁免起始時間,體現對重癥患者的人性化考量。
五、行業啟示
保險公司:
完善重大疾病定義條款,增加"腦出血"等常見危重癥的明確約定;
建立醫學專家參與的理賠審核機制。
投保人:
投保時重點關注疾病種類覆蓋范圍,要求保險公司提供書面說明;
理賠時提供完整病歷及手術記錄,突出疾病嚴重性。
監管建議:
推動重大疾病保險疾病定義的標準化建設,減少解釋爭議。
六、結語
本案通過調解平衡了保險合同的技術性與被保險人的合理醫療需求,為腦出血等未明確列明疾病的理賠糾紛提供了解決范例。建議保險公司優化條款設計,投保人可通過補充醫療險等方式完善保障體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