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東亭湖工學院北門出臺擺攤規(guī)劃新政策,作為老攤主甚感欣慰,政府部門終于注意到我們底層老百姓不容易了,能合理規(guī)劃,管理,公平公正對待,讓正常擺攤的老攤主能夠有穩(wěn)定的容身之所,謀謀生活,真好!
結果是我們懷著一腔熱血去 7 點多排隊報名到 1 點多結束,政策是只針對東亭湖,只針對新豐社區(qū),外來的不行,沒有房產(chǎn)證不行,126 名以后的攤位不行!隔天就被告知,名額已完全審核定下來了,開始抓鬮。當晚就不讓進小公園,不讓我們謀生活。既然講究公平公正,那么 126 名以內(nèi)不符合條件的為什么又能進去?比如博士餛燉,福鼎肉片,港式牛雜,鐵板牛排等都沒有自己的房產(chǎn)證!為什么新豐社區(qū)沒有房產(chǎn)證,不過只要有戶口本的每人都可以預約一個攤位,當時書記可說的是一個房產(chǎn)證約一個,那么一戶能有幾個又是哪里的公平公正?又是怎么審核的?
我們這些已經(jīng)擺了 4.5 年的底層生活擺攤人的命運是直接被攆走還是怎么合理安置?我們也要吃飯,也要生活,求關注!求解決!
希望鹽城市東亭湖街道重視問題,查實是否存在問題,妥善解決!
關于此事,你怎么看?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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