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一寶媽向甌越時刻爆料:22年在新城一家名知名兒童攝影機構(貝福特)預定了一套全家福套餐,后面因自己計劃有變不想拍了,找門店協商退款,攝影店拒絕退款!
根據這位寶媽描述,22年在貝福特兒童攝影店某個活動群里,看到了一個優惠活動套餐后,決定購買并到店拍攝,然而,寶媽稱其拍攝結束后,被店里的銷售強行推銷其他系列套餐,寶媽在考慮到全家福系列尚未嘗試的情況下,花費 4000 元預訂了一套,打算在第二年或第三年拍攝。
然而,由于家庭個人原因,寶媽不再打算進行拍攝,24年曾與店里相關負責人溝通退款事宜,卻遭到對方拒絕。
對此寶媽怒斥“這種沒有消費,不給退款,有點過分!”他告訴小編,對方拒絕退款理由是把當時拍攝套餐以外附贈的產品,用于抵拍攝套餐付的這4000塊錢,現在退不了錢只能換。
從寶媽提供的店內打印預約單來看,上面注明了“貝福特韓國兒童攝影 -- 新城旗艦店預約單” 字樣以及套餐相關內容和余額 4000 元等信息,備注還寫著“續定本套系贈送上次套系產品:價值 1288 視頻一份,價值 2000 版面一份,已全部拷走(2022.3.9)”
網友提供預約單
另外寶媽告訴小編,當時是通過店內掃碼付款,將4000元分次轉入了一個個人賬號,對方僅開具了一份類似收據的收款單。從圖中可以看到收款單左下角寫著“此單簽字生效,恕不退還,無論任何原因扣此單30%。”該條款疑似對消費者不公平,可能存在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
網友提供收款單
網友提供支付記錄
從寶媽提供的上述圖片中,我們從預約單和收款單來看,貝福特兒童攝影方并未在上面詳細注明退款政策,以及附贈產品的抵扣方式等相關重要信息。并且在消費者付款時,僅是掃碼轉入一個疑似私人的賬號,缺乏正規的發票或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這就導致在出現消費糾紛時,消費者處于較為被動的地位。致使關于退款問題,攝影店拒絕退款的理由是將上述拍攝套餐以外附贈的產品用于抵扣這 4000 元款項,聲稱只能換不能退。
對于該寶媽遭遇的不愉快體驗,以及遭遇的拒絕和不合理的解釋小編表示共情,作為消費者她有權提出退款要求。
在此提醒溫州所有消費者,尤其是溫州的寶媽群體,提高自身的消費意識和維權意識至關重要。消費時不僅要關注產品或服務本身,還需仔細了解相關的消費條款、退款政策等重要信息,以避免后續可能出現的糾紛。在面對類似問題時,應勇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商家提供合理的解決方案。
同時,希望相關部門加強對服務行業的監管,規范商家的經營行為,營造一個健康、公平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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