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李鐵案二審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法庭宣布維持原判。在二審宣判之后,李鐵可以繼續向向再上一級人民法院,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那么,李鐵是否會繼續上訴呢?
李鐵上訴理由之一是 “非國家工作人員” 身份與受賄罪的主體資格沖突,著名律師齊曉伶分析,“一審就在爭論的國家隊主教練算不算國家工作人員的問題,但這個問題實際上爭議不大,因為國家工作人員不僅包括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還包括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規定從事公務的人員。”
二審判決駁回其上訴,意味著二審法院認定,國家隊主教練是“國家工作人員”。博主賣萌誰在行分析,“既然二審后還能申請再審,鐵指導始終不認為自己是國家工作人員,他顯然會繼續申訴。”
賣萌誰在行還分析了李鐵選擇上訴的原因,“你覺得李鐵對于中國足球的危害,能比陳戌源、杜兆才、于洪臣這些足協掌權者更大么?他確實是花錢上位成為國足主帥,但要說罪惡感,顯然是那些收了他的錢,把他推上國足主帥位置的人更重。所以你不可能把他的刑期,搞成這一波最重的,于情于理這都說不通。”
“李鐵之所以選擇上訴的其中一個原因在于,杜兆才、于洪臣、李毓毅這些刑期才十多年,他對于中國足球的危害遠不能跟那幾位比,他不認為自己一個非公職應該20年(他始終不承認自己是公職身份)。而以他的性格,既然他死活都不認國家工作人員這一點,他很難就此認命!”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