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案。 新華社發
2025年4月30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根據此前央視新聞的報道,二審結果宣判后,李鐵如果還是不認可判決結果,根據法定程序,他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內,向再上一級人民法院,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李鐵案時間線
2022年11月26日
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涉嫌嚴重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
2023年8月2日
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將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涉嫌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案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3年8月3日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刑事審判第一審程序對本案進行審判。
2024年3月28日
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本案。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追究李鐵的刑事責任。李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2024年12月13日
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2024年12月23日
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李鐵的上訴書
足壇反腐案最新匯總
【未判】
中超公司董事長劉軍(未開庭)
中國足協原紀律委員會主任王小平(未開庭)
【已判】
成都市足球協會原專職副主席劉剛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秘書長劉奕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6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一審被判11年,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中國足協原副主席于洪臣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被判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20萬元
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獲刑11年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原部長黃松受賄案一審獲刑7年,并處罰金60萬元
成都市足球協會原主席兼秘書長、中國足球協會執委會原成員辜建明一審獲刑6年,并處罰金40萬元
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漢市足球管理中心競賽部原部長劉磊受賄罪、行賄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漢市足球協會原常務副會長、秘書長付翔獲刑11年,并處罰金140萬
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一審被判14年,并處罰金400萬
國足原主教練李鐵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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