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積金到賬短信響起時,距離小欣(化名)等16名員工的首次投訴已過去800多天。這場漫長的維權活動,最終以企業主動履行、員工權益實現、機制創新完善的圓滿結局收官。
“謝謝檢察官來回奔波,我和同事們才能拿到公積金,離我們購置新房的目標又近了一步。”日前,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檢察官收到了小欣發來的信息。內容雖短,卻充滿欣喜與感激。
檢察機關與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溝通。
員工離職,發現公司欠繳公積金
大學畢業后,小欣入職上海某銷售公司,對未來的生活充滿期待。然而,理想和現實常常差距很大。由于多種原因,她于2022年向該公司提出離職申請。此時,她發現公司從未給她繳納過住房公積金。小欣為此多次催促公司補繳,卻只換來敷衍與拖延。
小欣的遭遇,也是該公司其他15名員工正面臨的困境。2022年,小欣等16人陸續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公司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調查,對該銷售公司作出《責令限期繳存通知書》,要求該公司限期補繳。
此后,該銷售公司既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經催告后也未履行補繳義務,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遂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審查后,裁定準予執行,隨即對該公司的銀行賬戶、車輛、房產、股權等進行地毯式排查,結果發現該公司銀行賬戶早已因其他案件被凍結,名下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只好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此時的小欣失業在家,母親重病臥床。“本來我想著再上幾年班,用公積金回老家買房。有的同事因為沒有公積金都還不上房貸了。這筆錢如果依靠法律都追不回來,我們還能指望誰呢?”小欣回憶起當時的處境時,眼眶泛紅。
轉機出現在2024年4月。依托與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簽署的《關于加強行政非訴執行合作備忘錄》,這起陷入執行僵局的案件被作為線索移送至閔行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調閱案件卷宗時發現,該銷售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其仍在經營,卻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消極應對處罰和執行。檢察官認為,絕不能允許企業“裝窮”,損害員工的合法權益。
釋法促繳,14輪溝通打破執行僵局
承辦檢察官未止步于書面審查,而是穿梭于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和法院之間,從企業納稅記錄中捕捉突破案件的蛛絲馬跡。
在與銷售公司代理人深入溝通,了解該公司經營情況后,承辦檢察官一面依托與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簽署的《關于加強行政非訴執行合作備忘錄》,加強與該中心的溝通聯系,協同開展爭議化解工作;一面約談企業代理人,有針對性地制定爭議化解方案。
面對檢察官的約談,該公司代理人最初滿是抵觸:“現在生意不好做,能不能緩一緩?”檢察官隨即邀請特邀檢察官助理——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執法骨干,并聯合執行法官,用“政策+案例”的方式開展釋法說理:“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一直欠繳可能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公司招投標將受限、公司高管將被限制高消費;再看看身邊同行,去年補繳后信用得到及時恢復,還拿到了銀行貸款……”
針對該公司“員工人數多、補繳壓力大”的顧慮,辦案人員設計了一套“分段釋法”的方案:先組織16名員工代表召開聽證會,讓他們現場陳述公積金對購房的重要性;再單獨約談公司負責人,展示稅務報表中的利潤數據,算清“信用賬”與“法律賬”,同時再次強調,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公司發展只會難上加難。
經過14輪線上線下溝通、1場公開聽證和1次政策解讀,執行僵局逐漸被打破。2024年底,銷售公司主動支付了20余萬元執行款,小欣等16名監督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重新“豐盈”。
延伸履職,從個案突破到機制創新
這起案件的意義,遠不止于16名員工的權益兌現。
在承辦檢察官辦公室,那份《關于加強行政非訴執行工作協作配合的合作備忘錄》格外醒目——這是閔行區檢察院充分借助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在地的區位優勢,與該中心建立起的一項長效機制。該機制包含數據協同共享、案件溝通會商、線索相互移送等10項舉措。
依托該機制,閔行區檢察院聯絡部分基層檢察院,簽訂合作協議,共同構建公積金權益保護“同心圓”。“以前部門間存在信息孤島,現在每月互通一次企業信用數據,讓類似‘假破產真逃債’的情況無處遁形。”承辦檢察官表示。
同時,閔行區檢察院主動適應檢察信息化發展趨勢,探索建立公積金領域行政非訴執行檢察監督模型,并依托檢察業務應用系統嵌入監督線索研判模型,刑事、民事、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若發現涉及行政檢察監督線索時,可“一鍵推送”,有效拓寬了行政檢察監督線索的來源渠道。
據了解,2024年以來,閔行區檢察院共辦理公積金領域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件66件,強化對行政非訴執行案件的全流程監督,提出檢察建議18件,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15件,移送涉嫌犯罪線索2件,督促被執行人繳納或退還公積金42萬余元。
“檢察機關要為勞動者的正當權益‘撐腰’,也要托舉他們的‘安居夢想’。法律的溫度,就藏在每一次對公平正義的堅守里。”承辦檢察官說。
(來源:檢察日報·政和周刊 作者:楊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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