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法院郭村人民法庭法官李書強邀請睢陽區政協委員陳明峰一同前往勒馬鄉南街村,對兩起涉企土地糾紛進行實地勘驗、就地調解。
四年前,原告商丘某農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李某與南街村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承包該村土地用于種植紅高粱。今年3月,李某稱相鄰的宋某、張某兩農戶侵占其承包土地,將對方訴至法庭。
當天,李書強在村干部和當事人的見證下,對案涉地塊進行丈量,核實了土地四至邊界。之后,李書強與陳明峰委員充分聽取了當事人意見,找準爭議焦點,由李書強釋法、陳明峰委員曉理,雙管齊下發揮各自優勢,共同開展調解工作。最終,當事人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并當場簽訂調解協議,交付了賠償款,實現案結事了、事心雙解。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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