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華
4月28日,北京市醫保局發布通知,將監管對象由定點醫藥機構延伸至醫務工作者。從醫保支付這一關鍵環節入手,對涉及醫保基金使用的相關人員實行“駕照式記分”,單次記12分者將終止醫保支付資格3年,在暫停或終止期內提供醫藥服務發生的醫保費用,醫療保障基金不予結算支付,急診、搶救等特殊情形除外。
雖然醫保“駕照式記分”不算是新鮮事,但北京市此次推出的措施中仍有不少新內容,給人耳目一新之感。比如,醫務人員單次記12分將終止醫保支付資格3年,處罰時間這么長,更好地體現出對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再如,記分載入“一醫一檔”數據庫,并實現跨機構跨區域聯動和共享可查。此舉考慮到了醫務人員的流動性,運用信息技術手段避免醫務人員更換執業地點逃避監管。這樣的創新還有很多,并且規則和內容制定得十分具體和豐富。
可以預見,這個“駕照式記分”規則對醫務人員將產生很強的震懾力。醫務人員一旦出現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等行為,就可能被扣分,扣分達到一定程度,就會被暫停或取消醫保結算資格。如果一位醫生看病不能使用醫保報銷,而其他醫生可以,不僅患者不會找這樣的醫生看病,而且醫療機構也會讓這位醫生坐“冷板凳”,直到其恢復醫保結算資格為止。有這樣的顧慮,醫務人員會更自覺地管好開處方的“一支筆”。
當然,“駕照式記分”在執行過程中還要認真探索總結,避免出現不良現象,尤其不能忽視患者的知情權。不妨設想,如果一位醫生被暫停醫保結算資格,但患者在對此不知情的情況下仍然找其看病,那么,“醫保不予支付”的后果就轉嫁給了患者,就會讓患者蒙受經濟損失。讓患者知道哪些醫生被暫停醫保結算資格,哪些醫生在使用醫保基金方面有很好的記錄,不僅可以避免患者成為受害者,而且利于患者用腳“投票”,讓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者付出更大代價。
從另一個角度看,“駕照式記分”的目的是讓醫務人員使用醫保基金更守規矩,而不是簡單地將違規者拒之門外。因此,即使醫務人員被暫停醫保結算資格,醫療機構也應為其安排合適的工作,比如為自費患者提供診療、承擔非診療工作等,在此期間,還要促使其認真學習醫保相關法規,為其恢復醫保結算資格做好準備。有些醫療活動需要多位醫務人員共同完成,被暫停醫保結算資格的醫務人員配合參與這類醫療,醫保將如何結算,解答這類疑問也需要在執行過程中進一步完善規則。
近年來醫保基金監管力度持續加大,監管方式也日益豐富。但醫務人員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個人行為變得隱蔽、分散,給監管帶來了很大的難度。處罰機構不處罰個人,也助長了個人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風氣。“駕照式記分”補齊了這一監管短板,讓診療行為不再跑偏,有望從細微處進一步筑牢醫保基金安全堤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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