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縣人民政府關于羅永春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單位,省州屬駐舟各單位:
根據中共舟曲縣委《關于羅永春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縣委任字〔2025〕26號)精神,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羅永春同志任縣第二中學副校長(主持工作),免去東山鎮九年制學校校長職務;
免去許雪梅同志縣投資與合作交流局局長職務(調曲瓦鄉人民政府工作);
免去肖平同志縣供銷合作社副主任兼縣合作社聯合社監事會主任職務;
免去才讓卓瑪同志縣國庫集中收付中心主任職務(調縣三農資金審計中心工作)。
舟曲縣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來源丨舟曲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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