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預警工作條件,法國司法部放出大招,讓囚犯參與支付監禁的成本。
法國監獄被稱“有損尊嚴”
法國的監獄早就嚴重人滿為患。截至今年3月初,共有 82152 人被監禁,但實際可容納人數只有62539 人。
2020年,法國因此受到歐洲人權法院(ECHR)的譴責。三十名囚犯提起訴訟并獲勝。法國必須向他們支付近50萬歐元的賠償金。歐洲人權法院還寫道:“有關監獄的占用率表明存在結構性問題。”報告建議巴黎“采取全面措施消除監獄過度擁擠現象,改善拘留物質條件,并采取有效的預防補救措施”。
三年后的2023年,歐洲司法機構再次因為巴黎郊區弗雷斯訥一所監獄的“過度擁擠率”譴責法國。因為該監獄的當時滿員率達到197%。
司法部長決定推動自付費用
法國司法部長Gérald Darmanin對法國監獄運營成本進行了估算,每天花費一千萬歐元,一年下來近四十億歐元。法國囚犯未來也要自己參與到自己的監獄生活中,說的具體一點就是,自己承擔監禁費用。
法國司法部長表示,此舉旨在是改善監獄工作人員的工作條件。他在X上發表了致監獄管理部門的信:
文中寫道:“囚犯一直到2003年都要承擔監禁費用的。就像住院有自付費用一樣,監獄也有自付費用。 ”他解釋說。 “我將恢復這些監禁費用。”
預計該擬議的立法將很快在國民議會進行討論。
提出該動議的議員Christophe Naegelen解釋說,只有已定罪且在經濟能力范圍內的囚犯才需要支付監獄每天的固定費用。他說:“要么通過在監獄里工作,要么通過他們擁有的資產。必須停止認為所有被定罪的囚犯都是貧窮的、沒有收入、沒有資源的囚犯。” 再或者,可以從被定罪者的直系親屬和直系后代的資產中征收這筆費用。而這筆自付費用最多可占每日平均拘留費用(約 100 歐元)的 25%。這位議員認為,這是一個社會公正的問題。他指出:“讓他們自己分擔這筆費用,法國每個公民本來也必須自己支付自己的費用。”
監獄專家批評該提案
這一建議近年來被多次提出,引起了法國監獄觀察站主席Matthieu Quinquis的注意。他認為:“絕大多數被監禁者的社會經濟狀況非常脆弱。行政部門已經從親屬的匯款中扣除了一部分錢。被監禁者通過勞動獲得的資源并非完全屬于他們自己。因此,這項措施的目的何在?這難道不是為了削弱那些調動自身資源,爭取在盡可能好的條件下重新融入社會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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