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人民法院為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及相關典型案例。這是人民法院首次對司法服務和保障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工作提出系統性規范意見。
西部陸海新通道位于我國西部地區腹地,北接絲綢之路經濟帶,南連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協同銜接長江經濟帶,在區域協調發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意見》共四個方面十條內容。針對貨物單證、運輸合同、跨境運輸方面的問題,《意見》提出要健全法律適用規則,提煉總結國際鐵路聯運單證、多式聯運“一單制”等國際運輸單證裁判規則,統一裁判標準。適時研究制定審理運輸合同糾紛的司法解釋或司法政策,推動跨境運輸國際規則協調統一。
同時,《意見》明確推動訴訟便利化,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探索邊境貿易糾紛快速審理機制,對電子運輸記錄、跨境支付憑證等電子證據快速認證,提升案件辦理效率,助力邊境貿易創新發展。建立完善一站式多元化糾紛解決平臺,搭建區域性國際商事多元解紛平臺。
此外,《意見》表示對跨境電商、境外經貿合作區運營、數字法院建設等方面加強調查研究、推進統籌協調、深化國際交流合作,充分發揮司法規范和引領作用,以審判工作現代化支撐和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此次,最高法還發布了6個典型案例,“案例集中展現了人民法院在保障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運營、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健全多元解紛機制、加強國際司法協助中的司法實踐成果,具有較強的代表性。”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王海峰說。
來源:光明日報
記者:俞海萍 | 通訊員:馮嘉欣
編輯: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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