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在臨汾市委、市政府召開的營商環境投訴舉報監督專線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6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
1.安澤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張國強利用職務便利,搞權力尋租、利益交換,借機非法收受、索取企業財物等問題。2017年至2024年,張國強利用擔任安澤縣馬壁鄉黨委書記、唐城鎮黨委書記以及安澤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便利及影響力,在幫助企業承攬工程、辦理土地手續、結算工程款等過程中,非法收受、索取企業巨額財物,嚴重損害親清政商關系,破壞當地營商環境。此外,張國強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1月,張國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曲沃縣政協原副主席、應急管理局局長、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李建紅利用職務便利,搞權錢交易、靠企吃企,非法收受監管企業財物等問題。2021年至2024年,李建紅利用擔任曲沃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等職務便利,在轄區企業申請復工復產、申報動力用電等過程中,非法收受企業巨額財物,引發企業強烈反映,對當地營商環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此外,李建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2月,李建紅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堯都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高鵬人為設置障礙,故意刁難,吃拿卡要等問題。2019年至2024年,高鵬利用職務便利,在堯都區民辦學校、施工單位等申請辦理辦學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和施工許可證等過程中,人為設置障礙,授意下屬人員未經其同意不予受理、辦理業務,迫使申請辦證人員上門尋求其關照,先后索要、收受巨額財物,造成企業群眾反映強烈,嚴重損害行政審批部門形象和政府公信力。此外,高鵬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0月,高鵬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鄉寧縣工信和科技局原副局長閆維列借為企業辦理財政獎補資金之機,非法收受錢款等問題。2019年5月,閆維列利用分管商貿股職務便利,在為轄區內某企業辦理年度財政獎補和服務業提質增效顯著企業財政獎勵資金過程中,以需要資金“周轉”為名,非法收受企業巨額錢款。此外,閆維列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1月,閆維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臨汾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一中隊原負責人張勇以權謀私,違規承攬業務,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等問題。2008年至2023年,張勇在擔任臨汾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工程師、安全應急辦公室主任等職務期間,違規以他人名義成立臨汾市道路運輸協會,利用職務便利,為該協會承攬業務,以權謀私,破壞公平競爭,嚴重干擾市場秩序。此外,張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6月,張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洪洞縣交通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張文俊變相指定培訓機構,違規收受“好處費”問題。2023年2月,張文俊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插手行業培訓,以推薦方式變相強制指定培訓機構,對洪洞縣道路運輸企業“兩類”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收受該培訓機構5條香煙,侵害培訓人員自由選擇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23年6月,張文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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