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廣播電視臺《天天體育》消息,4月30日上午,李鐵案二審將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
案情回顧
2022年11月26日:李鐵因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監察調查。
2024年3月28日:一審公開開庭,李鐵被控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及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五項罪名,涉案金額近1.2億元,當庭認罪悔罪。
2024年12月13日:李鐵案一審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024年12月23日:李鐵在上訴期最后一天提出上訴,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李鐵的上訴書。
文圖/天天體育、東方體育日報
視頻編輯/湖北日報記者 胡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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