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案二審于4月30日宣判,是否減刑存在一定可能性,但改判概率較低。盡管李鐵辯護律師強調“回歸證據本真”,其上訴核心在于“非國家公職人員”身份認定及舉報立功情節。如果法院認定他當教練時不算“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可能改判,刑期上限預計會從無期變成15年。不過,李鐵案社會關注度高,一審判決體現了法律對足球領域腐敗的嚴懲態度,且其犯罪事實在一審中已被認定,證據確鑿,若無新的有力證據,二審很難突破一審的事實認定和量刑基礎大幅減刑。
李鐵一審涉5宗罪被判20年量刑是合適的。李鐵涉及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涉案總金額達1.2億元。司法實踐中,其各項罪名對應的刑期總和不超過35年,根據數罪并罰原則,最高可判20年。
關于李鐵是否會留長發聽判,在看守所時,對于在押人員的著裝和發型沒有特別硬性的要求。但如果二審維持原判,李鐵被移送監獄后,按照監獄管理規定,男子服刑人員通常要剃平頭或者光頭。不過,僅就明天二審宣判這一環節而言,存在他留長發的可能性。周兆成律師認為李鐵收押后的生活大致如下:
每天早上8點起床整理內務,之后開始勞動,上午常踩縫紉機生產,11點吃飯,午休1到2小時,下午繼續工作至5點。晚餐后回牢房看新聞聯播,晚上10點熄燈休息。此外,晚上還需值班兩小時。未來在監獄中,李鐵的長發會被剪去,不能使用手機、上網或看電視,只能閱讀書籍來打發時間。他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在獄警監督下踢球。
如果李鐵的妻子帶著孩子在海外的話,家人就無法探望,那么,李鐵在獄中就會感受到孤獨與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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