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曼黎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藍洋公司起訴胡曼黎,索賠400萬,這個事的根源的確在于胡曼黎自己。
胡曼黎違規操作,讓藍洋蒙受了400萬的損失,胡曼黎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但藍洋不能把所有錯誤,都推在胡曼黎一個人的頭上。
400萬的損失,全都由胡曼黎這個業務員來承擔,連法院的工作人員都認為這是不合理的。
胡曼黎和馬勇簽的那份合同,胡曼黎違規替馬勇簽了字,但公司在后續流程中,也應該認真審核,以確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損。
就連金總金振華,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胡曼黎自認為在藍洋賣命20年,有功勞也有苦勞,金振華不至于對自己趕盡殺絕。
畢竟金振華是領她進門的師父,拋開法理,也該有人情。
于是胡曼黎在房子被查封后,不顧臉面,跑去求金振華網開一面,沒想到金振華狠狠給胡曼黎上了一課。
金振華翻臉無情的真相
金振華是胡曼黎的貴人。
胡曼黎只有中專學歷,畢業后在藍洋當前臺,是金振華一步步把她提拔了上來。
金振華對胡曼黎有知遇之恩,他很看重胡曼黎,還想過把“保險之星”的榮譽給胡曼黎。
但胡曼黎幾年前開了大單后,一發不可收拾,業績越來越好,人也越來越飄。
胡曼黎仗著自己業績好,完全不把其他部門的同事放在眼里,她走報銷審批,保險理賠,都是口頭使喚,完全不按照流程辦事。
就連人事部門組織的員工培訓,胡曼黎都不去參加,而是找人代簽。
胡曼黎之所以這么囂張,一是因為她業績的確厲害,二是金振華對她的偏愛。
胡曼黎因此得罪了所有同事,所以她出事后,一個給她通風報信的人都沒有。
胡曼黎不守規矩,違規操作,目中無人,不聽金振華的忠告,金振華也徹底對她寒了心。
金振華開除胡曼黎,源于胡曼黎做錯了兩件事。
一是胡曼黎同情癌癥患者曹玲,幫曹玲“騙?!?0萬,胡曼黎損害了藍洋的利益,卻連招呼都沒和金振華打,這是不尊重金振華。
二是胡曼黎私底下偷偷見了太盈的李青青。
金振華是把胡曼黎當自己人培養的,胡曼黎卻透露出了要跳槽去太盈的信號,對金振華來說,這就是背叛。
胡曼黎暴露致命弱點
馬勇這個400萬的案子,金振華原本是想幫胡曼黎壓下來的。
結果唐玲和陳放把這件事捅到了公司總部,金振華也受到了牽連。
“保險之星”的事,董事長已經對金振華很不滿了,因為金振華推薦了胡曼黎,而公司全是投訴胡曼黎的。
金振華如果繼續偏袒胡曼黎,不僅會得罪董事長,就連下面的員工也會有怨言。
金振華自身難保,只能硬著頭皮把胡曼黎推出去頂罪。
金振華對胡曼黎說:
“人一旦成功了,就會有無數的人在等著你犯錯誤,你風光的時候我提醒過你啊,你聽嗎?
你已經飄了,你總說這些是無關緊要的小事,錯了,這些林林總總地體現出,你毫無底線思維,現在墻倒眾人推,那誰還敢立在墻邊幫你撐著呀?”
金振華言辭犀利,直接指出了胡曼黎的問題所在,胡曼黎啞口無言。
聽到金振華這番話,才明白他被誤解多深。
金振華“見死不救”,不是他無情無義,而是他早就規勸過胡曼黎,胡曼黎卻沒有重視。
胡曼黎代馬勇簽字,她當時覺得就是一件小事,但這是典型的違規行為,胡曼黎是時候該吸取教訓了。
胡曼黎得罪的人太多,金振華就算想幫胡曼黎,也不敢出手。
金振華堅持依法嚴辦,他為胡曼黎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公司賠償百分之十。
這已經是金振華能夠為胡曼黎爭取到的最大額度了。
胡曼黎錯就錯在,輕狂自負,無視規定,仗著業績好就任意妄為,得罪了其他部門的同事,也失去了金振華這個靠山。
被金振華潑了冷水后,胡曼黎清醒了。
胡曼黎不再胡攪蠻纏,推卸責任,而是決定賣房還債,深刻反省自己的錯誤,從頭再來。
胡曼黎最了不起的一點,不是她工作能力有多強,而是她永遠積極昂揚的生活態度。
丈夫出軌,父親病重,被行業除名兩年,背上400萬官司,都沒有打垮她,反而讓她越挫越勇,成為了更好的自己。
胡曼黎出事后,兩個男人對她伸出了援手。
一個是前夫丁致遠,另一個是合作伙伴薛曉舟。
薛曉舟看到胡曼黎被起訴后的窘迫,才知道他曾經不在乎金錢,有多幼稚。
薛曉舟在胡曼黎的幫扶下,簽了幾個大單,也因此成為了太盈的明星業務員。
薛曉舟業績墊底的時候,唐玲當眾羞辱他,吳雅和他分手,全公司一個瞧得起他的人都沒有,只有胡曼黎愿意跟他合作。
如今薛曉舟憑借業績升職為總監了,同事們全都上趕著巴結他,就連唐玲也換了一副嘴臉,求著要跟他合作。
經歷了這么多大起大落,薛曉舟成長了,也成熟了。
薛曉舟更加明白人性的復雜,一個人沒錢沒能力的時候,誰都可以來踩上一腳,人只有自身強大,有了資本,才能得到別人的高看。
薛曉舟找邱麗蘇要300萬,根本不是為了胡曼黎。
胡曼黎早就說過,她不需要薛曉舟的同情和施舍,所以薛曉舟就算拿錢給胡曼黎,胡曼黎也是絕對不會要的。
薛曉舟很清楚,胡曼黎好強又愛面子,她最需要的是被人認可,在工作中找到價值感。
薛曉舟利用太盈總監的身份,繼續和胡曼黎合作,才是對胡曼黎最好的報答。
薛曉舟在這個時候想起了自己在致格的股份,因為他看清了人情冷暖,錢真的很重要,胡曼黎這么自信驕傲的人,也會為了保住房子,給法院的工作人員下跪,面子真的不值一提。
而薛曉舟之前卻逞強玩清高,把上千萬的房產拱手讓給了邱麗蘇,天真地想讓邱麗蘇延續父親薛閏年的事業。
薛曉舟對邱麗蘇手下留情的結果,是吳雅不理解他,拋棄了他,胡曼黎出事,他也不能第一時間拿錢寬慰胡曼黎。
胡曼黎不接受施舍,但給不給,卻是薛曉舟自己的心意。
薛曉舟這次很精明,他沒有直接去找邱麗蘇,而是先找了致格元老方叔打探公司的情況。
薛曉舟找方叔,是因為他知道方叔已經被邱麗蘇趕出了公司,和邱麗蘇沒有利益往來了,這樣的人才會說實話。
方叔直言不諱,公司幾乎快被邱麗蘇掏空了:
“這些年,她找出各種各樣的理由,從公司往她個人賬上打錢,打得還少嗎?”
有了這樣的前提,也就懂了,薛曉舟找邱麗蘇算賬,并不是要拿300萬救胡曼黎。
致格公司在邱麗蘇的折騰下,只剩了空殼,錢都被邱麗蘇私吞了,也許用不了多久,邱麗蘇就會卷錢跑路。
薛曉舟如果不及時把股份變現,他的房子和股份都會進入邱麗蘇的個人腰包。
薛曉舟和邱麗蘇談條件:
“三百萬,我的股份全部歸你。
之后致格是好是壞,賺不賺錢,和我無關?!?br/>
上千萬的房產,邱麗蘇只肯給薛曉舟50萬,邱麗蘇當然不會同意給薛曉舟300萬。
薛曉舟威脅邱麗蘇說,如果她不給300萬,那他就把致格的真實狀況,告訴給致格的客戶,到時候致格出現輿論危機,邱麗蘇也就不能繼續圈錢了。
薛曉舟這一招,真的夠狠。
其實,薛曉舟早就給自己留了后路。
薛曉舟和邱麗蘇簽訂的房產轉讓合同,明確規定了房款只能用于公司的經營,不能挪用。
邱麗蘇就算私自把錢轉走,洗了出來,也都會有跡可循,連方叔都知道邱麗蘇非法侵占公司財產的事實,邱麗蘇這下難逃法律的審判了。
在邱麗蘇出事前,薛曉舟套現300萬離場,才是明智之舉。
但邱麗蘇不會束手就擒,她騙薛曉舟定了一個月的期限,這說明,她早已想好了應對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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