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王越欣
4月29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四川甘孜文廣旅局獲悉,為維護“睜眼全是美景,閉目滿是吉祥”的旅游品牌形象,從4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甘孜文旅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旅游市場問題線索。
發布的公告顯示,此次征集涉及旅行社、導游、景區、交通、住宿、餐飲等旅游市場十大領域。導游強制購物、景區衛生差亂收費、住宿旺季坐地起價、旅游交通亂收費等國內游客高頻反映問題皆在征集范圍。甘孜文旅鼓勵公眾通過撥打熱線、電子郵箱等渠道實名舉報,共同構筑安全文明的旅游環境。
甘孜魚子西。圖據魚子西旅游管理中心
那么具體哪些問題可以反映或投訴?以下是官方發布的清單內容:
一、旅行社
(一)經營資質
1.未取得經營許可證,從事或超范圍開展旅游業務。
2.未繳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
3.分社、服務網點未在規定期限內備案。
(二)產品與服務
1.虛假宣傳,欺騙或誤導消費者“不合理低價游”。
2.與無合法資質的個人或機構勾結,欺騙、脅迫、誘導、強制旅游者購買旅游產品。
3.以宗教名義或提供附加增值服務等名目、幌子,組織招徠游客。
4.不落實“一團一報”制度;不與旅游者簽訂合同或合同簽訂不規范;未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擅自轉團、拼團,變更旅游行程或降低服務標準。
5.未落實旅游包車“五不租”等安全管理要求,擅自組織游客前往未開發開放區域以及有自然災害風險隱患的區域。
二、導游
(一)職業規范
1.未取得導游證(含司機、領隊,下同)從事導游活動,或取得導游證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游業務。
2.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增減旅游項目,中止導游服務活動。惡意甩團、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約定或行業服務質量標準提供服務。
(二)強制或誘導消費
1.導游在帶團過程中向旅游者夸大高原缺氧危害,兜售高原醫療及保健藥品。
2.導游以政府幫扶、鄉村振興等為幌子,與購物場所等經營者串通,強迫、欺騙或誘導旅游者消費,收受回扣或商業賄賂。
3.導游隨意變更行程安排,壓縮景區游覽時間,增加購物次數和自費項目或向旅游者索要小費。
三、旅游景區
(一)經營管理
1.未落實門票優惠政策,擅自提高門票價格或設置不合理收費項目。
2.景區長時間閉園;未落實安全管理要求,流量管理不科學,造成游客滯留或引發安全事故。
3.景區經營活動混亂,馬幫、摩托等體驗性項目管理無序,拉客、搶客、宰客亂象叢生。
(二)服務質量
景區環境衛生差,垃圾清理不及時,公共廁所衛生不達標;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威脅辱罵游客;受處理游客求助和投訴不及時。
四、旅游餐飲
(一)經營管理
1.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食品。
2.以次充好、缺斤少兩,陰陽菜單等不誠信經營行為。
3.未明碼標價或標價不規范,在旅游旺季惡意漲價。
(二)服務質量
服務人員態度惡劣,引發重大投訴。
五、旅游住宿
(一)經營管理
1.設施設備及服務標準低,維護保養不到位,衛生打掃不達標,引發游客投訴。
2.節假日及旅游旺季惡意漲價,引發游客投訴。
3.以霸王條款拒絕游客退預定房或向游客收取部分“手續費”“損失費”。
4.二次售賣游客已預定的房間。
(二)服務質量
服務人員態度冷漠、生硬,對游客的正常需求置之不理。
六、旅游購物場所
(一)經營行為
1.經營旅游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價格欺詐、磨粉增量、缺斤少兩等。
2.購物場所使用未經檢定或超出檢定周期計量器具、不明碼標價、標注誤導信息。
3.與旅行社、司導人員勾連,以鄉村振興、扶貧幫扶等為幌子,誘導、強迫或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消費,給付旅行社或駕導人員返利回扣等。
(二)售后服務
1.未按規定履行售后服務義務,未按承諾內容或雙方約定向游客提供無理由退換貨服務。
2.敷衍塞責或拒不配合先行賠付工作。
七、旅游交通
(一)車輛運營
1.旅游車輛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者安全技術不符合運營要求。
2.旅游包車未簽訂包車合同或合同內容不規范。
(二)服務質量
1.司機服務態度惡劣,對游客正常需求置之不理。
2.未按照約定時間、地點接送游客,延誤游客行程。
八、旅游市場秩序
(一)行為規范
1.私自開辟道路,圈占草地、林地用于開展旅游活動或未經許可在未開發未開放區域實施旅游活動。
2.攔車討賞、強行兜售商品、過度索賠、“碰瓷”等行為。
(二)亂收費
1.未經法定許可擅自或變相收取門票費。
2.騎馬(牛)、照相、停車、過路、旅拍、如廁等亂收費或收費不規范。
(三)服務管理
公路沿線旅游驛站、觀景平臺、網紅打卡點、露營點管理混亂且有較大安全隱患;衛生環境差,旅游廁所衛生不達標。
九、在線旅游平臺
(一)信息真實性
1.旅游產品信息發布不準確、不完整,存在虛假宣傳內容。
2.虛假炒作旅游產品的評價信息,誤導消費者。
(二)運營管理
1.安全保障措施缺失,致使游客個人信息泄露和支付不安全。
2.對供應商資質審核不嚴,出現供應商欺詐游客的情形。
3.對游客投訴和糾紛處理不及時、不主動,推卸責任。
4.未建立完善的退款、改簽等售后服務機制,游客權益得不到保障。
十、旅游者
(一)禁止行為
1.未經備案和許可,私自到未開發未開放區域和森林防火區域開展旅游活動。
2.私自在草原(場)、河流等生態脆弱區域隨意行駛、沖浪等,破壞生態環境。
(二)不文明行為
1.隨意亂丟垃圾,破壞公共設施設備等。
2.以獲取網絡流量或熱度等個人目的,惡意中傷旅游目的地形象。
征集渠道:
甘孜州文化廣電旅游局投訴受理熱線:0836—2835692
電子郵箱:250091185@qq.com
舉報信件地址:甘孜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行業管理科(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向陽街113號)
其他事項:
1.舉報人應當如實反映問題,對線索真實性負責。
2.對查證屬實的線索,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依法保護舉報人個人信息和合法權益;鼓勵實名舉報,便于后續核查及反饋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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