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作者“古原”,因為寫了幾篇批評京東和劉強東的文章,昨天被六個執法人員傳喚了。
執法人員到他公司時,明確說明為京東一事而來。
古原昨晚回來后,寫了一篇文章《老古:某東,我認慫了》,敘述了事件的過程:
被要求錄筆錄,解釋最近的文章的細節,甚至要解釋多年前的文章。從早上11點到晚上9點,真正問問題的時間只有1個多小時,剩下的時間,古原被要求穿上黃色背心,待在一個鐵柵欄的房間里,然后是驗尿,錄入十個指頭的指紋、面相、聲紋等生物信息。
當時,古原還說要繼續懟到底,但回家看看孩子,想想執法人員說的“有人報警,那我們會常見面的”,他公開“認慫”,刪除了所有批評京東的文章。
作為同樣好幾次被傳喚的自媒體人,我太能理解古原的感受了。
在那種系統性的強力前面,你再孤勇,也要考慮家人,你唯一的選擇就只剩認慫了。
可我沒想到,批評點別的會被傳喚,批評一家公司也會惹火上身啊。
古原的文章我經常看,他那幾篇評論劉強東及京東商業模式的文章,立論都是建立在公開信息和報道的基礎上,沒有造謠,沒有故意歪曲事實。說理也是運用經濟學原理,或者訴諸邏輯推演,有理有據,沒有所謂惡意抹黑。
我能替京東想到的唯一瑕疵,就是古原論證京東外賣必敗,在京東看來,可能這就是“唱衰”和“抹黑”了吧。可是,一個新的商業現象能不能成功,也屬于商業評論的一部分。
若是古原的文章失實,你京東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索賠;若是古原的文章唱衰,你京東也完全可以在輿論場撰文反戈一擊。
可他們都沒有,這家市值千億的巨頭,偏偏選擇了最讓人不恥的方式。
市場經濟離不開公眾參與,公民對企業的監督點評不僅是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更是推動行業升級的燃料。公眾人物和企業家作為社會資源的掌控者,理應受到公眾審視,也理應對輿論有更高包容度。
美團硬剛京東,說京東造謠,京東沒敢報警去傳喚美團負責人;京東說美團二選一,陰陽美團,美團也只敢陰陽回去,連投訴都沒敢投訴。
合著大廠不敢互剛,只敢拿我們這種小博主撒氣啊,以大欺小,欺軟怕硬,那還真是威風凜凜呢。
只是,巨頭還怕自媒體的幾篇文章,不惜動用強力,這是在心虛什么,害怕什么呢?是被戳到痛處了嗎?
可能他們更想達到的目的是,用強力威懾制造寒蟬效應。當批評者開口前,需要計算孩子的安危和生意的存續,當自媒體人寫完文章還要擔心有沒有人找上門來,這種恐懼制造的自我閹割,比任何手段都好使。
更關鍵的是,他們總能成功。君不見,古原刪除所有關于某東的文章,認慫了,而我的文章也遠沒有以前那樣鋒芒畢露。
把"批評"與"造謠"故意混淆,把市場監督與惡意攻擊強行等同,現在的企業越來越容不得批評,我寫美團,寫百度,寫Shein,動不動就被投訴。
現在又有古原被傳喚。
京東做了一次惡性示范,他們動用國家機器對公民表達權進行系統性絞殺,把全體納稅人供養的公共安全資源,異化為封堵批評聲音的暴力工具。
若這種精心設計的恫嚇儀式被效仿,以后任何想要對企業行為做出批評的寫作者都將人人自危,我們本就不寬廣的公共討論空間,將一再被壓縮。
2015年,劉強東怒斥“劉強東與章澤天分手索要3000萬分手費”時,選擇法律訴訟;2020年面對"明州事件"質疑時還尋求和解,配合法律程序。彼時的京東尚存直面爭議的氣度,現在卻只會在陰溝里,耍弄一些讓人看不上眼的下三濫手段!
偌大的公司,告了人家,甚至都沒有一個人敢出來直面人家!
我呸!
—The End—
作者:魏春亮
首發:亮見,ID:liangjian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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