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公布3起安全生產領域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為充分發揮執法典型案例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有效促進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提升執法質量和效能,市應急管理局從近期查處的安全生產領域行政處罰案件中選取并公布3起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案例一】深圳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行政處罰案
深圳市某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到深圳市某化工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涉嫌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疑似危險化學品的工業酒精、開油水)。經鑒定,該單位銷售的工業酒精屬于危險化學品。該單位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2025年3月,區應急管理局對該單位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人民幣11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深圳某制造有限公司安全設備的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等行政處罰案
深圳市某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深圳某制造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存在以下行為:1.使用非水性漆的調漆間未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2.噴漆室內電器接線及設備(烤燈)不防爆,不符合《涂裝作業安全規程噴漆室安全技術規定》(GB14444-2006)6.2的規定。該單位第1項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第2項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2025年2月,區應急管理局對該單位作出人民幣2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深圳市某鈦業科技有限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行政處罰案
深圳市某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深圳市某鈦業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2名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的熔化焊接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進行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該單位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2024年9月,區應急管理局對該單位作出人民幣1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信息來源 :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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