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9日訊近日,廣東深圳的蘇女士花費139元網購了一件連衣裙。之后快遞員進行派件,快遞被放在了豐巢快遞柜,“我取快遞的時候包裝是完整的,拿回家的路上聽到有‘嘰嘰嘰’的聲音。我以為是旁邊草叢里發出的聲音,壓根就沒想到里面有一只大老鼠。”老鼠巴掌大小,在家里亂竄了3個多小時才被逮住。考慮到家人健康,蘇女士還專門請人做了消殺處理,目前這個快遞包裹已經扔掉了。那么,蘇女士的損失,該由誰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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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山東眾成清泰(濟南)律師事務所張雅斐律師從法律角度進行了分析和解讀:
第一,如果老鼠在商家發貨前已經存在,則應由商家承擔主要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第十八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消費者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也規定了商家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要求退貨、更換或賠償。此外,快遞公司在此也有一定的責任,依據《快遞暫行條例(2019修訂)》第三十一條,收寄快件應當驗視內件,并作出驗視標識。
第二,如果老鼠是在發貨過程中因運輸環節混入,則主要應由快遞公司承擔責任。快遞公司因未妥善履行運輸保管義務,導致外來活體動物進入包裝完好的快遞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及運輸合同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快遞企業應對運輸過程中造成的貨物損毀、丟失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證明不可抗力、貨物本身性質或合理損耗的除外。
因此,建議蘇女士首先固定證據,采取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相關情況;然后與商家、快遞公司協商賠償,最后如未獲得滿意結果,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閃電新聞記者 張微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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