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
歐陽易佳
糧食事關國計民生,水利是農業的命脈,農業用水事關14億人的糧食安全。
“2023年我國農業用水占全社會用水總量的62.2%,是節水最大潛力所在。”日前,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旺接受記者采訪時候表示,目前我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為0.580,與發達國家已達0.7以上的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水平有一定差距。
農業是用水大戶,節水潛力巨大。近日,水利部等五部門印發《關于全面構建節水制度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30年,我國的節水政策法規標準更加完善,管理效能顯著增強,全國用水總量嚴格控制,萬元(人民幣,下同)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5年下降10%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以上。
如何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實現農業用水方式深層次變革?張旺認為,應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通過靈活的機制、利益的激勵,幫助農民樹立節水增收雙重目標,引導群眾主動調整農業種植結構,減少耗水大、效益低的種植方式和農作物,發展高附加值的經濟作物,實現水價雖提但負擔不增、用水減少但效益增加,保障農民在合理高效用水的情況下用得起水,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
“一方面,通過多種渠道籌集獎補資金,對農民定額內用水成本給予補貼,重點補貼種糧農民,確保總體不增加種糧農民定額內用水的水費支出。”張旺說,“另一方面,對采取節水措施、調整種植結構節水的用水戶給予獎勵,鼓勵用水戶節水,促進合理用水、科學用水、節約用水。”
《意見》明確,要加快完善農業節水增效制度政策,建立健全科學灌溉制度體系、用水計量監測體系、農業水價政策體系、節水市場制度體系、節水技術及服務體系。
“要深化水價改革與用水權改革,讓節水有利可圖。”張旺表示,各地應根據水資源和經濟條件實際,讓農業水價原則上達到或逐步提高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承受能力強、水資源短缺地區可以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價。逐步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合理確定階梯和加價幅度。用水年際變化的地區可結合實際實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水價,用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的地區可實行豐枯季節水價。
“在總體上不增加農民負擔的前提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動態調整農業水價,合理反映供水成本和水資源稀缺程度。”中國水利學會正高級工程師李貴寶補充,還應引導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健全與節水成效、調價幅度、財力狀況相匹配的精準補貼機制,多渠道籌集資金,重點補貼種糧農民定額內用水的提價部分。實施規模化經營,調動農業用水大戶節水積極性、主動性,采取多種形式給予節水的用水戶獎勵。(實習生胡育文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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