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
鄭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任免名單
(2025年4月28日鄭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關希哲的鄭州市人大常委會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
鄭志軍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李慶偉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綜合審判庭庭長;
陳朋濤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馬清來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劉超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
石巖巖、陳俊南、曹洪斌、許邦、楊燕勤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劉紅麗、張豪男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張利娜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朱曉惠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駱云亞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商都人民法庭副庭長;
謝天亮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雙橋人民法庭副庭長;
劉煜偉為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張立永、張宏威、王婧、楊潔琳為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丁亮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何信麗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鄭志軍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職務;
馬清來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職務;
宋應紅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付保東、楊玉梅、張建軍、蔣和平、何世軍、馬麗、羅保善、王新茹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花顯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孟靈軍、曹洪斌、許邦、姚曉科、孟冬、楊燕勤、張欣、鄒艷丹、安嬌嬌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崔紀國的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吳瓊瓊、代賞丹的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邢軍的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時滿良的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格、李晨晨的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李凌云、翟延平為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于國華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平頂山市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5年4月28日平頂山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黃躍杰為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
王振東的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
郭杰為平頂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局長。
任命:
張豐奇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謝小麗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崔偉杰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
李泉欽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信訪處(立案二庭)副庭長;
段勵萍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陳國峰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鄒耀東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張培培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郭濱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李勇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
張瑩、雷穎浩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桓旭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嚴鳳香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梁振云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郭濱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信訪處(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張順強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謝小麗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陳國峰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李勇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減刑假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王二朝、陳亞超、梁玉科、翟建生、張新蘭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新鄉市
新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5年4月28日新鄉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楊海峰為新鄉市人大常委會平原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工作聯絡處主任。
任命:
劉鐵紅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馬兵務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袁小川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
周云賀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李立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
班新鏵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馬曉怡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康建軼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
張艷民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申明昱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
孫峰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
劉鐵紅的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馬兵務的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職務;
周云賀的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李立的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張立東的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鵬的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職務;
王大鵬的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王媛媛為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濮陽市
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5年4月28日濮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一)
決定免去:
聶長明的濮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二)
任命:
宋世鋒、趙志超為濮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喬永成、扶新的濮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批準任命:
王鑫蕊為范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王振濤為臺前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免去:
于愛江的范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朱景辰的臺前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來源:鄭州人大、平頂山人大、新鄉日報、濮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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