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五一”期間
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全市各經營者:
2025年“五一”假期將至,為進一步規范節日市場價格秩序,優化節日市場價格環境,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規范“五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作出如下提醒告誡: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合法、誠實、信用原則,規范價格行為。
二、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和價格公示制度,做到標示醒目、字跡清晰、貨簽對位,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經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
三、自覺規范價格行為。不得謊稱商品和服務價格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等。
四、賓館酒店、餐飲等經營者,要嚴格做好明碼標價,提供服務時要標示服務的項目、內容、價格及計價方法等,不得收取標價之外未予標明的費用。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等經營者,要保持糧油肉禽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地方節日消費特色商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嚴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趁節日期間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
五、旅游景區必須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得擅自擴大或縮小優惠范圍和優惠幅度;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或者通過各種違規手段變相提高門票價格;要嚴格規范景區內商品、餐飲等經營者價格行為。交通運輸、停車收費等經營者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按規定執行價格政策,維護交通市場價格秩序。
六、行業協會、商會等單位要充分發揮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積極引導企業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好節日市場價格秩序。
節日期間,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要商品及服務的市場價格行為的巡查檢查力度,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件將向社會公開曝光。
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12345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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