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在去年11月首次對本級辦理案件開展質量評查的基礎上,今年首次對2024年本級辦理的全部案件全面開展質量檢查,實現檢查案件類型全覆蓋、辦理案件全覆蓋、辦案檢察官全覆蓋。4月28日,最高檢召開檢委會(擴大)會議,逐一聽取各業務部門案件質量檢查情況匯報,研究整改措施。
從此次案件質量檢查結果看,最高檢本級辦案質效總體較高,平均辦案用時逐步縮短,辦案規范化不斷加強,對下指導扎實有力,高質效辦案要求進一步落細落實。但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辦案程序、文書制作、辦案效率、案件歸檔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問題。
“最高檢的‘最高’二字,不僅是層級最高,更是履職要求最高、工作標準最高、辦案質效最高。”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指出,這次案件質量檢查是最高檢帶頭落實“每案必檢”,一體抓實“三個管理”,推動高質效辦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具體舉措,對全國檢察機關具有引領和示范作用。檢查結果反映出最高檢辦案質效總體是好的,但問題不容忽視。要抓好問題整改,既要立行立改個性問題,更要梳理共性問題,從制度機制上抓整改,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要以此次案件質量檢查為契機,更好構建檢察“大管理”格局,推動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堅持自我管理與監督管理相統一,一體抓實“三個管理”。檢察官是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在做實高質效辦案的基礎上,嚴格落實自我管理責任。辦案部門要把質量管理融入案件辦理全過程,加強對檢察官辦案的質量把關,督促檢察官落實自我管理責任。
?要堅持案件質量檢查與質量評查有機銜接,逐步做到“每案必檢”。由不同主體、不同層級,采取不同形式,各有側重地開展案件質量檢查評查,既要常態化、規范化、實質性開展案件質量檢查,也要實事求是,防止疊床架屋。
?要堅持發現問題與推動高質效辦案相貫通,更好提質增效。案件質量檢查評查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終要促進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推動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要透過問題找準癥結,舉一反三、常態長效,進一步建立健全高質效辦案規范體系。
策劃:楊柳
記者:鞏宸宇
海報: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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