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記者從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獲悉,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運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制定了《四川省2025年演藝活動激勵獎補實施細則》《 四川省重大文旅消費促進活動獎補政策實施細則 》并正式印發,對四川重大演藝活動、重大文旅消費促進活動最高給予500萬元獎補。
多類活動分檔次獎補
《四川省2025年演藝活動激勵獎補實施細則》支持對象為在境內依法注冊運營,舉辦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和高品質劇場演出活動的演出經紀機構、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全國性演藝交易活動的舉辦單位。
其中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申報條件及獎補標準為:對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川舉辦現場核定觀眾人數超過5000人且經濟貢獻符合條件的大型演唱會、音樂節等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根據累計售票人數、售票收入,對舉辦單位進行一次性獎補。
具體標準為:
對累計售票人數不低于5萬人次、售票收入不低于2500萬元的舉辦單位,給予150萬元獎補;
對累計售票人數不低于10萬人次、售票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的舉辦單位,給予300萬元獎補;
對累計售票人數不低于20萬人次、售票收入不低于1億元的舉辦單位,給予500萬元獎補。
以上獎補標準,舉辦單位僅可選擇其中一項申請,不得重復申請。
高品質劇場演出活動申報條件及獎補標準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川舉辦且經濟貢獻符合條件的高品質劇場演出活動(即在持有《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證明》或《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劇院、音樂廳、歌劇院等場所內進行的營業性演出活動),根據累計售票人數,對舉辦單位進行一次性獎補。
獎補標準為:
對累計售票人數不低于2萬人次的舉辦單位,給予30萬元獎補;
對累計售票人數不低于4萬人次的舉辦單位,給予60萬元獎補;
對累計售票人數不低于6萬人次的舉辦單位,給予90萬元獎補。
以上獎補標準,舉辦單位僅可選擇其中一項申請,不得重復申請。
全國性演藝交易活動申報條件及獎補標準為:對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引進在川舉辦的全國性商業演藝交易活動,參展企業不少于100家且省外企業至少覆蓋20個以上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簽約落地四川的演出活動項目交易總金額不低于1億元的舉辦單位,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補。
重大文旅消費促進活動均有獎補
《四川省重大文旅消費促進活動獎補政策實施細則 》支持對象為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或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旅企業、文旅協會等相關組織和機構,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川舉辦的國際性、全國性重大文旅消費促進活動,省級財政分別給予承辦方50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補。
其中,國際性重大文旅消費促進活動要求須具有一定全球影響力,且游客參與度較高。活動實施周期不少于7天,活動期間參與人數不低于50000人次,其中境外參與人數不低于1000人次。
全國性重大文旅消費促進活動要求在國內具有較高影響力,覆蓋全國50%以上省級行政區,活動實施周期不少于5天,活動期間參與人數不低于30000人次。(川觀新聞記者 吳夢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