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紀委監委4月28日公開通報八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其中有:唐山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李麗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
據通報,2013年至2024年,李麗借年節等時機,先后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領導干部等28人所送禮品、禮金、消費卡折合共計168.4萬余元;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供家人使用;2021年至2024年,先后10次接受6名私營企業主提供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李麗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李麗(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李麗出生于1970年,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區人。她曾任:唐海(現為曹妃甸區)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組織部部長,唐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唐山市糧食局局長,唐山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局長,唐山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等職。
2021年,她任唐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24年8月11日消息,李麗任上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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