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買房福利來啦!
為加快推動我區房地產項目去庫存進度,促進我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促銷活動安排。
一、活動主題
置業青云 共筑未來
二、活動時間
2025年4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25年4月1日-2025年6月30日;
第二階段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
第三階段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活動對象
(一)購房補貼對象:第一階段前200位(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購買青云譜區轄區內取得預售許可的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合同網簽備案登記的自然人,且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均須在活動時間段內。(后續階段購房補貼對象另行公示)
(二)消費券使用商戶范圍:轄區內巨匯建材家具廣場、江西省司馬廟建材大市場內品牌建材商戶及中石油加油站。(具體名單以公示為準)
四、活動內容
(一)資金保障
活動補貼以電子消費券的形式發放給符合條件的購房者,活動資金由區財政及時予以全額保障。
(二)發放標準
第一階段前200位購買青云譜區轄區內取得預售許可的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合同網簽備案登記的自然人,每套限在區政府指定平臺“建行生活”APP領取5000元電子消費券,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均須在活動時間段內。(后續階段發放標準另行公示)
(三)使用要求
本次活動電子消費券消費時需一次性核銷,不兌現,不找零。
電子消費券須在公示的活動商戶使用,有效期為對應階段活動結束后6個月內(如:第一階段電子消費券有效期為2025年12月31日前),逾期作廢。
(四)發放流程
1.申報。活動期間由購房人提出青云譜區2025年“置業青云 共筑未來”房地產促銷補貼申請,由開發企業負責收集所需材料,核驗真實性后再提交區住建局復核,材料如下:
(1)青云譜區2025年“置業青云 共筑未來”房地產促銷補貼第一階段申請表(附件1)
(2)南昌市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備案證明書復印件(須加蓋預售合同網簽備案專用章)
(3)申請人身份證及與申請人一致的銀行賬戶復印件(須為中國建設銀行賬戶)。
2.受理。青云譜區住建局按照活動對應階段受理一次補貼申請材料。(受理時間:受理月當月的20日至月底。“受理月”指對應階段活動結束后的第一個月)
3.核驗。區住建局對“置業青云 共筑未來”購房補貼資格進行審核,主要依據市住建局提供的活動期間內購房合同網簽及備案時間,篩選符合發放標準的購房者名單。
4.公示。符合發放條件的購房者名單將在青云譜區政府網站或“青云譜發布”微信公眾號上公示。
5.發放。公示無異議后,符合發放條件的購房人可在區政府指定平臺(建行生活APP)領取活動電子消費券,憑消費券可在參與活動的商戶消費。
(五)注意事項
1.開發企業應將補貼政策及流程一次性告知購房人,購房人必須嚴格按照活動要求申請辦理購房補貼,因申請材料不齊全、不準確或逾期申請等因素致使不予受理的,相關損失由購房人自行承擔。
2.已領取“置業青云 共筑未來”購房補貼的,原則上不得辦理退房,如確需退房的,已領取的電子消費券必須等額退回青云譜區政府指定賬戶(若已使用,須等價以現金形式退回)。活動發布之日前已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故變更的,不享受本次活動。
3.針對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購房者,除依法追回所領取的補貼外,還將納入不良信用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配合造假騙取購房補貼的,負有追回補貼的責任,不能追回的負有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電子消費券須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作廢。
6.本次活動核驗購房信息解釋權在青云譜區住建局。
附件:
1.《青云譜區2025年“置業青云 共筑未來”房地產促銷補貼申請表(第一階段)》
2.《青云譜區2025年“置業青云 共筑未來”房地產促銷補貼申報指南》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青云譜區住建局所有
青云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4月28日
供稿:區住建局
編輯:石瑩
校對:鄒越
審核:雷聲
簽發:鄒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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