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想寫“一個溫暖的執行團隊”,因為你們每個人都讓我感受到溫暖,但斟酌之后覺得現在這個內容更好。
當事人駱先生一邊說著,一邊將寫著“公正執法為民解困 善意執行溫暖民心”16個大字的錦旗,遞給武江法院的法官們。當事人送來錦旗向法官表達感謝并不稀奇,但稀奇的是,這次送來錦旗的是被執行人。
據悉,駱先生曾是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的被執行人。2021年,他因生意資金周轉困難,無力償還別墅的銀行貸款,便將別墅出售給他人,買方向其支付了20萬元定金,并為其墊付了近50萬元的銀行貸款。然而,由于拖欠貸款金額過高,別墅最終被法院司法拍賣,駱先生因此無法交付別墅,買方將其訴至武江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駱先生需歸還對方墊付的貸款、負擔逾期還款利息,并雙倍返還定金。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法官查明駱先生名下持有湖北某生物科技公司95%的股權,同時在湖北安陸擁有三處商鋪。經查,涉案生物科技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研發企業,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未來有望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駱先生正是為了經營該公司才導致資金緊張,被迫出售別墅。如果直接處置駱先生名下的股權,可能會改變該公司的股權結構,進而影響其技術研發和生產經營。
考慮到上述情況,并經征得申請執行人的同意后,執行局決定先行處置駱先生名下的三處商鋪,但經歷拍賣及變賣階段,三處商鋪均未能成功拍出,按照規定,下一步應啟動對駱先生股權的處置程序。鑒于該公司位于湖北,股權處置涉及的評估和調查工作難度大、周期長,且勢必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企業信譽產生不利影響,執行法官從有利于雙方的角度出發,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最終,雙方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同意放棄逾期利息,駱先生一次性支付申請執行人90萬元,案件得以順利執行完畢。
“法院善意文明執行,既讓我擺脫了困擾自己多年的案件‘包袱’,又讓我能夠安心經營企業,我真的很感謝。”駱先生為表謝意,專程從湖北趕來向武江法院執行團隊贈送錦旗,于是便有了開頭的一幕。
文字:劉澤彬 符鈺祥 凌嘉華
編輯:劉青
審核:陳東陽 劉昊
責編: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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