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在濠江區達濠水產碼頭,濠江法院聯合區檢察院、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共同開展增殖放流活動,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監督。非法捕撈案件被告人姚某甲和姚某乙共同出資購買135萬條蝦苗,并送到水產碼頭,由姚某乙與現場人員共同將蝦苗倒入海中。被取保候審的姚某乙望著蝦苗游向深海,心中無限感慨,而他的同伙姚某甲因在緩刑期間再犯,此刻正被羈押在看守所,等待法律的制裁。通過讓破壞生態環境的當事人承擔增殖放流責任,將非法捕撈者轉化為生態修復參與者,讓違法者為其行為付出代價的同時也推動了公眾生態意識提升。
近期,濠江法院在審理一宗非法捕撈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姚某甲和姚某乙因為非法捕撈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兩被告人還需承擔修復海洋生態的民事責任。姚某甲可算得上"老江湖"——2019年因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刑,2023年重操舊業再"進宮",沒想到在緩刑考驗期內又跟著姚某乙的漁船出海作案。去年4月,他們使用通電底拖網這種"絕戶網",專挑禁漁區下手。這種電網所過之處,大魚小魚"一網打盡",連魚苗都難逃厄運。像這樣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主辦法官認為要堅持刑事處罰與生態修復并重的理念。于是,在法官的調解下,兩名被告人與濠江區檢察院簽下調解協議:由兩名被告人共同履行生態修復責任,增殖放流價值2萬余元的水產苗種,登報道歉的同時還要賠償2000元評估費。
"再過幾天就是休漁期了,今天這個活動特別有意義。"承辦此案的法官表示,"選擇在休漁期前開展增殖放流,既是要讓破壞生態者'補過',更是要給廣大漁民朋友提個醒。"休漁期能有效促進海洋漁業資源繁衍生息,是保障濠江區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為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漁民群眾能發自內心主動積極配合休漁工作,自覺抵制違法捕撈行為。放流結束后,法官聯合有關單位就地開起了"碼頭普法會",用方言為碼頭附近的漁民們講解禁用漁具、禁漁區、休漁期等法律問題,從法理講到情理,從生態環境保護講到個人得失,還現場給大家算起了經濟賬:"違法捕撈行為是連魚子魚孫都不放過,斷的是漁民自己的生計!"
據悉,兩被告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一案將于4月30日開庭審理。增殖放流只是開始,濠江法院將繼續堅持“誰破壞,誰修復”原則,與相關部門共同建立健全生態修復監督機制,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加強漁業法律法規方面的普法,保護海洋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司法保障。
信息來源:區人民法院
編輯整理:濠江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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