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長沙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某礦業公司訴被告湖南省自然資源廳行政許可一案。該案由長沙鐵路運輸法院院長曹慶擔任審判長,湖南省自然資源廳廳長李全勝出庭應訴。湖南高院、省司法廳組織省直機關廳級領導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員100余人旁聽庭審。
庭審現場
某礦業公司于2004年12月28日通過協議出讓方式取得某鐵礦的采礦權,并于2011年3月取得《采礦許可證》。后某礦業公司申請進行采礦權延續變更登記并于2012年獲得湖南省自然資源廳批復同意,但因國家鐵路壓覆等原因,該公司未在一年期限內辦理完成延續和變更登記。2023年,某礦業公司提交采礦權變更及延續登記申請及相關材料。湖南省自然資源廳受理后于2024年6月28日作出《不予審批許可決定書》。某礦業公司對該決定書不服,向長沙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中)出庭應訴
鑒于該案所涉糾紛歷史長、爭議大,又關涉企業合法權益保護和營商環境優化,長沙鐵路運輸法院依法組成由院長擔任審判長的5人合議庭,向湖南省自然資源廳發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通知書》。湖南高院與省司法廳共同組織旁聽活動,以發揮標桿案件的示范引領作用。
旁聽庭審
庭審中,審判長組織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有序開展法庭調查、辯論等,節奏緊湊、穩步推進。湖南省自然資源廳廳長李全勝在庭審過程中就礦業公司的訴求作出回應,提出實質化解方案,推動問題實質性化解。原告當庭表示接受該調解方案并自愿撤回起訴,最終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近年來,湖南高院加強行政審判工作,在全省法院部署開展“院長開庭+一把手出庭應訴”活動,充分發揮“關鍵少數”領頭雁作用,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實效,強化“依法行政”法治宣傳,推動行政爭議實質化解。2023-2024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已達到98.89%,729位行政機關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
下一步,湖南三級法院將聯合司法行政機關共同打好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實效提升“組合拳”,通過規范高效的應訴工作推動行政爭議的源頭治理和實質化解,進一步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和法治政府建設。
來源:長沙鐵路運輸法院
文:龔怡蘭 圖:王璐 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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