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
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常寶堂
在榆林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
報告中提到的案例
充分展現了榆林法院以審判理念現代化
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的生動實踐。
一起來了解下!
全市首例涉麻精藥品販毒案
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期間,被告人榆林市中醫醫院南郊分院慕某某,明知尤某吸毒,仍讓本院醫務人員購買國家管制麻精藥品,由其再向尤某販賣。榆陽區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販賣地西泮注射液178支、地西泮片200片、鹽酸曲馬多片8盒、地佐辛注射劑263支,藥品累計折算海洛因約0.113克,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在一審判決后未提起上訴。
“張美麗”尋釁滋事案案
被告人張某某系快手平臺用戶,昵稱為“快樂女孩張美麗”。2022年8月起,其在直播中用粗俗言行吸引流量,兩個月內粉絲數量飆升至7.6萬人。之后,被告人長期進行低俗直播,強行索要商家廣告費、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支付費用。綏德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利用網絡辱罵他人,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情節惡劣;在未與商家達成協議情況下,強行向商家索要廣告費,并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不支付費用,情節嚴重,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在一審判決后未提起上訴。
陜西某煤化工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陜西某煤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混合所有制企業,經營范圍為蘭炭、煤焦油生產及銷售等,因經營狀況持續惡化,陷入嚴重債務危機,向榆陽區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隨著產業政策和企業市場情況發生變化,該公司又提出破產重整申請,法院及時引導破產管理人與政府部門就“產能整合”“異地整合重建”等事項進行溝通協調,推動該公司“產能指標”納入榆林市蘭炭產業發展整體規劃,成功推進該公司由破產清算轉向破產重整。
橫山波羅陶瓷廠破產和解案
橫山波羅陶瓷廠屬地方國有企業,受市場環境影響,加之經營管理不善,工廠陷入困境,向榆林中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榆林中院裁定受理后,積極協調橫山區信訪、工貿、國資、社保、稅務等多部門,推動制定出科學公平的破產和解方案,最終實現職工債權與普通債權清償率均達100%。
假冒“舍得”酒侵權案
2023年6月19日,定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認定,被告定邊縣某煙酒副食百貨門市部銷售侵犯原告“舍得”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且被告曾因銷售侵害原告舍得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舍得”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被榆陽法院判決。榆陽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的銷售行為侵犯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依法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償經濟損失的民事責任,考慮二次銷售的主觀過錯程度,作出立即停止侵權、賠償原告舍得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5萬元判決。
非法傾倒掩埋污油泥案
2015年10月,被告人高某、朱某、劉某受喬某(另案處理)指使,組織車輛將污油泥非法傾倒并掩埋在兩個土坑內,案發后靖邊縣政府委托專業機構清理出固體廢物1.35萬噸,清理費用1217.54萬元。2024年5月27日,靖邊縣法院一審以污染環境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高某、朱某、劉某三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并處5萬元至2萬元不等罰金;判令附帶民事訴訟被告高某、朱某、劉某負擔清理費用。宣判后,被告人均未上訴。
停車服務費糾紛案
2024年底,榆林城投公司以遲延繳納公共停車場費用為由,向榆陽區法院提起84起停車服務費糾紛訴訟。榆陽區法院對涉案金額小、矛盾糾紛不大的案件,先行委托調解,督促車主及時履行繳費義務;對金額較大、矛盾相對突出的案件進行二次分類處理,針對經濟困難車主,積極協調城投公司,量身定制具體繳費方案;對車主因收費標準、停車位劃分等有異議的案件,進入速裁快審程序審理。最終促成該84起糾紛批量順利化解,為解決2000余件同類型糾紛提供了思路和路徑。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案
2023年10月,子洲某小區A樓住戶申請加裝電梯并經相關部門批準,在施工過程中,遭到B樓業主極力反對,多次阻撓施工。A樓業主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B樓業主立即停止阻撓、妨礙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子洲縣法院一審支持A樓業主訴求,B樓業主不服一審裁判結果,向榆林中院提起二審。榆林中院經審理認為,該小區涉樓房加裝電梯事項,經A樓業主同意,并經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后施工,同時進行了公告,A樓加裝電梯合理正當;B樓業主對A樓加裝電梯所負的容忍義務并未超出合理限度,B樓業主應當妥善處理好鄰里關系,不得進行阻撓、妨礙,從而做出維持判決。
女職工產假扣薪案
2011年4月至2023年5月,申某某就職于某汽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汽貿公司),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7日申某某休產假期間,汽貿公司僅向申某某發放工資 672.9元。申某某申請勞動仲裁。2023年8月28日,榆林市橫山區勞動仲裁委裁決解除勞動關系,并由汽貿公司向申某某支付經濟補償51212.5元、補繳勞動社會保險費用。申某某提起訴訟,請求撤銷仲裁裁決、解除勞動關系、賠償產假期間工資補助、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2024年2月27日,榆林市橫山區法院一審判決解除勞動關系,并由汽貿公司向申某某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58512.5元、產假期間工資差額 14628.1元。汽貿公司提出上訴,榆林中院于 2024年8月 13 日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編輯 制圖丨馬欣
審核丨張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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