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從源頭上守護好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榆陽法院主動延伸審判職能,創新“個案診治+系統治理”模式,針對案件中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發出系列司法建議,通過量身定制的司法建議推動企業規范經營,實實在在守護群眾菜籃子安全。
對“癥”下“藥”
榆陽法院在審理某超市銷售變質雞腿引發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中,承辦法官認真梳理近幾年受理的食品安全類案件,分析轄區食品銷售市場存在的問題,發現主要集中于部分超市在食品管理中存在冷鏈運輸失檢、倉儲管理缺位、臨期預警滯后等違規行為。
開出“良方”
為從食品監管做好源頭治理,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榆陽法院向企業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1.嚴格供應商資質審查,建立全流程電子化臺賬;2.引入智能預警系統防范問題食品流通;3.實施生鮮商品每日巡檢制度;4.完善員工食品安全應急培訓體系;5.構建投訴處理快速響應機制,推動企業將風險防控嵌入采購、倉儲、銷售全鏈條。
上述司法建議發出后,涉案企業針對每一項司法建議逐條提出整改方案,通過組建專業采購團隊、搭建數字化管理系統、建立三級質量巡查制度、推行績效考核掛鉤機制等舉措,實現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化、精細化。
“防患未然” 密織食品安全網
食品安全問題已經越來越受到民眾關注與重視,隨著近年來食品安全糾紛不斷增加,榆陽法院通過“司法建議+回訪督導”的方式,將個案經驗變成行業預防指南。針對食品流通領域的通病,引導商家主動升級管理模式,強化司法建議的示范效應,推動企業健康良性運營。目前,相關經驗正向轄區商超企業推廣,助力行業整體規范提升。
下一步,榆陽法院將持續深化司法建議工作機制,以司法智慧實現“辦理一案、規范一行”的社會效果,為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審 核:郭玉婷
作 者:蔡 倫 劉 晶 高 宏
編 輯:劉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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