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張莉
大肆宣揚入獄經歷,犯罪也成了一種人設。
近日,因“酒托”詐騙入獄的卿晨璟靚以“最美通緝犯”人設高調入駐短視頻平臺,卻在48小時內遭遇封號。
在卿晨璟靚的賬號簡介里,“2018年頭條人物”的標簽與“改邪歸正”的宣言形成刺眼對照,同時也收獲了不少粉絲的點贊、打賞。
出獄人員將通緝令照片刻意包裝,以輔助打造個人IP,把犯罪經歷轉化為賬號吸粉工具,這種將違法污點進行娛樂化的操作,本質上是對法律懲戒嚴肅性的消解。這可能會讓人產生一種對犯罪的輕視心理,誤以為犯罪也算是一種能讓人出名的“捷徑”。
早在2023年1月,中央網信辦就開展了網絡環境專項整治,其中提到,查處炫耀服刑經歷、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謂“勵志網紅”。
“犯罪引流”絕不能踏入“主流”,一旦打開這個潘多拉魔盒,將會吸引更多的人效仿,以各種極端的方式收割流量。平臺最終以“利用違法犯罪經歷不當獲利”為由封禁了卿晨璟靚的賬號,這也是在切斷“犯罪網紅”的賽道。
但從社會就業的角度看,個別出獄人員想要重新融入社會,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也并非易事。不少人依然帶著有色眼鏡,對此類人員的接納度較低,很多用人單位出于各種顧慮,不愿為他們提供就業機會。
有律師分析,從社會影響來看,他們可能會因為無法正常生活,而走上極端,成為更嚴重的罪犯。
社會應該對這類人有一定的包容性。當下,沒有相關的法律明文規定,刑滿釋放人員不能從事自媒體、主播行業。與其讓刑釋人員在流量圍獵中劍走偏鋒,不如構建更系統的社會支持網絡。
對待刑滿釋放人員,社會接納需要更多解法,一方面要給他們機會重新回歸社會,另一方面也得立規矩避免犯罪。若他們違反政治立場、法律法規、公序良俗,或者利用犯罪經歷營銷的,網絡舞臺也絕不能容忍。對于刑釋人員,比起消費黑歷史博眼球,用真正有價值的創作重建社會信任才是長遠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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