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食品藥品環境知產犯罪治理論壇
4月20日,由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京都食品藥品法律研究中心主辦的第三屆食品藥品環境知產犯罪治理論壇在北京隆重舉行。論壇在食藥安全、生態環境和知識產權保護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焦點的背景下,聚焦“食藥環和知識產權犯罪治理”議題,旨在通過經驗交流、思想碰撞,進一步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推動源頭治理與法治建設,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治理格局。
本文為浙江京衡(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慶軍在論壇上的與談發言,整理以饗讀者。
張慶軍
很榮幸參加這個論壇,也聽了各位教授和專家、大咖的演講,感受很多。我總結兩點。
第一,食藥環知犯罪很專業。
先說第一點,食藥環知案件確實很難,我做了十幾年檢察官,辦的食藥環知案件一二百件,量不多,實事求是,我當時也沒有認真研究,案件普遍是認罪的,律師基本沒有做無罪辯護,案件也都很順利的就判了。判得對與不對,當時自我感覺很好,覺得判對了。但現在回想當年辦的案件,未必都是對的,也有案件可能存在問題。
剛剛王燦發教授講到現在的環境犯罪案件量很大,但真正的專業律師不超過1000人,實際真正精通不超過100人。我很認同,因為我最近兩年搞食品案件,搞完以后,我的感覺特別深。這類案件真正精通的人太少了。我做檢察官辦的案件,用王教授的角度去審核,我們辦的案件在實體上可能是存在問題的。
這類案件非常難,最難的地方不是鑒定報告,也不是普通的程序辯護問題,而是真正的實體問題。就是這個食品是否違規,添加這個東西是否違法,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不符合某個具體的食品規則的規定,還是不符合刑法的規定,這些是有本質區別的。但是由于我們的綜合性人才太少,精通食品知識的人、行政法的人和刑法的人,本身就很少,這三者全部精通的人更少。
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前的食藥監局)的人,有一部分人懂專業知識,但是部門內負責法治的人很多不懂食品專業知識,到了檢察官、法官和公安局偵查人員,更是這樣了。律師還沒有檢察官和公安偵查人員專業。目前律師界,全國搞得最好的就是京都食品藥品法律研究中心,但即使這樣,我們律師的力量還不夠,還需要加強學習。
第二,這類案件律師辯護大有可為。
我個人辦了一個大家覺得很成功的案件,是一個毒豬肉的案件,我們是二審代理。一審時判了二三十個人實刑,罰金很高。當事人想要緩刑然后上訴。我們聽完這個案子以后,認為大部分人不構成犯罪。二審與法官交流之后,法院覺得我們是對的,發回重審。2023年6月30日發回重審,2024年2月一審法院重新立案。2024年5月和12月兩次開庭,2025年1月重審一審宣判。改判了22個人,其中1個人的罰金減少了480萬,2個人變成緩刑,剩下19個人均單處罰金5000元以下。實際上這個罰金就是象征性的,用內部話叫中國式無罪,實際是無罪,由于種種原因,不能給你無罪,象征性的判處罰金不讓你上訴。
這個案件在辦理時我們就發現,當事人、公檢法和律師沒有人把這個案件的專業知識搞清楚。同時據了解,我們這種情況的案件各地判了上百人,很多已經執行完畢,目前為止沒有人翻案,也就是說這類冤案還有很多。所以此類犯罪辯護大有可為,希望在座各位同仁和全國律師同仁,能夠共同努力,防止冤假錯案,把食品安全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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