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轉載自:錦觀新聞、紅星新聞、上游新聞、微博網友
4月27日晚,幸福航空官方網站發布《關于幸福航空官網及微官網不正常航班延誤證明功能暫停的通知》,稱近期進行優化升級,系統暫停不正常航班延誤證明功能,后續恢復正常后將及時通知。
圖據幸福航空官網
此前有航空領域人士發文稱,幸福航空內部發文取消今年五一假期前所有的航班。紅星新聞記者從幸福航空多名在職員工處獲悉,此消息屬實,并且部分員工被通知明天不用到公司上班。記者獲得的該公司航班調整通知單顯示,4月28日至4月30日的航班已經全部取消。
有乘客在社交媒體曬出短信,證實已收到航班取消通知。
圖據微博網友
幸福航空官網顯示,該公司于2008年由中國航空工業集團發起組建。2018年11月,陜西省、西安市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簽署協議,西安航空航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牽頭對幸福航空進行重組,成為幸福航空控股股東。目前,幸福航空是全球最大且唯一形成商業規模的國產民機運營商,擁有25架新舟60飛機,5架波音737-800飛機,員工1000余名,建成過夜基地及外站4個,開通航線40余條。
據媒體此前報道,幸福航空陷入員工欠薪風波。僅記者了解的被欠薪者便有20人。其中,多名在職飛行員和乘務員干起了兼職:他們中有人送外賣,有人開起了網約車,有的在從事共享單車日常維護……
幸福航空陷欠薪風波,在職飛行員稱在送外賣
在職飛行員劉先生說,公司欠薪要追溯至2022年前后。發一次工資后,停一兩個月,然后再發一次工資。少時2000余元,多時三四千元。“小時費和五險一金長期拖欠……” 劉先生說,飛行員和乘務員的基礎工資很低,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是“小時費”,“飛得多,掙得也就越多。”
劉先生說,因為幸福航空長期拖欠他的小時費,導致他的收入銳減。從2022年以后,幸福航空幾乎不再安排他飛行。“我們飛行員有任務了才去上班,沒任務的時候,就只能待在家里。” 劉先生說。
劉先生說,收入銳減后,房貸及日常消費讓他倍感壓力,多次與幸福航空溝通無果后,為了還貸款,他開始兼職當起了外賣員,“我是正規航校畢業的本科生,不干這個,我就沒辦法生活。”
在職飛行員送外賣清單。受訪者
在職員工:想離職要先給公司賠償
除了一般工資,幸福航空的多名在職員工表示,他們的社保目前也存在斷繳等情況。有的員工表示,公積金等社保繳費已經拖欠近三年。有在職員工表示,如果想不中斷,如換一份工作,這部分社保或將自己繳納。
另有多名受訪者表示,離職前,他們需要向公司進行賠償,因每個人情況不同,涉及賠款金額也不同。雖然受訪者均沒有相關證據,但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多份已經生效的判決書或裁定書中,幸福航空均提到了“要求員工賠償”。
一份由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9月18日做出的二審判決顯示:幸福航空提出,某飛行員在服務期內,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違反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關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包含幸福航空所支付的引進費、培訓費等。故該飛行員應支付幸福航空培訓費225.8萬元。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關于幸福航空主張的培訓費一節,該飛行員的飛行技能并非全部源自幸福航空的訓練。該飛行員作為勞動者在幸福航空工作期間也是憑借提供飛行技術而獲取基本的勞動報酬,并未獲得其他商業利潤,幸福航空要求該飛行員在其離職后承擔高于勞動報酬的培訓費,顯然有違公平原則。對幸福航空主張培訓費225.8萬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除了被法院駁回的“賠償”請求,也有判例顯示,法院支持了幸福航空“索賠”訴求。
另有生效判決顯示,幸福航空與主張飛行員周某曾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補充協議》,該飛行員離職后,幸福航空要求其賠償公司引進費、培訓費、家庭安置等費用。
法院認為,幸福航空為引進飛行員周某支出368.75萬元。飛行員周某于2012年12月1日入職,2016年10月13日發出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屬于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故周某應依約返還引進費。再根據雙方補充協議關于服務期二十年約定來看,周某在支付違約金時應扣除其為幸福航空提供勞動工作年限的引進費。故判令周某向幸福航空返還引進費316.58萬元。
法院認為,考慮到飛行員具有專業性及特殊性,屬于高技能人才,需要長時間的能力培養過程及持續的能力保持過程。周某進入幸福航空公司后執飛機型為MA60,與其之前的執飛機型不同,幸福航空必然對其進行培訓,實際上幸福航空也進行了培訓并產生了相應培訓費用。故周某應依約承擔違約責任。法院酌定周某向幸福航空支付違約金75萬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