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臨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結合近年來“五一”假期交通事故特點,對今年“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進行研判,并發出交通安全提示。
據分析研判,今年“五一”假期,群眾跨省市旅游、返鄉探親出行需求大,旅游客運和自駕出行安全風險上升。
從近3年事故情況看,假期觀光旅游出行人員交通事故大幅高于平日,其中小客車異地肇事比例逐年上升。
假期期間,景區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風險也比較突出,熱點景區、網紅打卡點、商圈井噴過載,停車困難,人車混雜,發生刮擦、追尾事故概率大。此外,由于假期高速公路流量激增,促使部分物流運輸轉向普通國省干道,恰逢假期期間返鄉人員出行增加,務工務農活動集中,農村地區交通環境更加復雜。
公安部提示廣大駕駛人,自駕出行要提前關注天氣預報、路況信息,合理規劃出行時間和路線,盡量避開出行高峰和惡劣天氣。乘坐客運車輛出行,不要乘坐站外攬客拼團“黑車”、超員客車及非載客車輛,乘車時系好安全帶,發現違法行為主動舉報。
高速公路發生事故 及時撤離切勿逗留
交管部門還發現,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后,很多駕駛人習慣在主線爭執,互相推諉責任,商量車損賠償,這不僅阻塞交通,還容易引發二次事故。
近日,在沈海高速平蒼段外籠山隧道內,兩輛小車發生追尾事故后就這樣停在了隧道快車道內,車上人員下車查看車損情況。由于當時隧道慢車道正在施工,事故車滯留在快車道后,直接阻斷了路面通行,后方來車只能從施工區域繞行通過,導致道路出現緩行。直到十分鐘后高速公路執勤人員趕到現場,兩輛事故車才駛離,其間兩車駕駛人也沒有報警。在后續事故調查中高速交警發現,兩輛車只是輕微受損,完全不影響行駛,后車駕駛人李某表示,當時也跟前車駕駛入吳某交涉先將車輛撤離主線,不要影響其他車輛通行,但是吳某卻在糾結車輛賠償問題,遲遲不肯駛離。
最終,吳某因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兩百元不計分的處罰。
溫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六大隊三中隊副中隊長 王光健: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后,如果車輛能夠移動的,應迅速將車輛移至右側應急車道或者就近出口駛離,無法移動的車輛應及時打開“雙閃”,在后方150米外放好警示牌,無論車輛是否能移動,駕乘人員不要留在車內,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應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駕乘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后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報警。
切勿將智能“輔助駕駛”當“自動駕駛”
長途自駕出行,難免會疲勞犯困,有的駕駛人會將汽車的智能“輔助駕駛”功能當作“自動駕駛”功能使用,甚至盲目自信地將駕駛權全權交給汽車智駕功能操控,這種做法實際上非常危險。
近日,京滬高速揚州寶應段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車輛行車記錄儀顯示,事發當天凌晨,這輛小車在第一車道行駛時,突然沖向應急車道,與護欄發生撞擊。好在當時沒有其他車輛經過,未造成二次事故。車輛駕駛人說,當天自己從上海趕往淮安,由于長途駕車太累,便打開了車輛“智能輔助駕駛”功能,其間自己有過犯困打盹兒。
沒想到在行駛途中,車輛系統突然提示退出輔助駕駛,需要人工接管。
駕駛人:提示要取消了,需要人工接管,但是它已經往那邊偏了,然后已經反應不過來,就撞上去了。
所幸車輛駕乘人員都系好了安全帶,并無大礙。
按照目前我國《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標準》,汽車智能駕駛共有L0至L5六個級別,L3級是分界線,以下為輔助駕駛,以上為有限定條件的自動駕駛。現今能在市面上銷售的一些乘用車所搭載的L2級智能輔助駕駛功能,只是輔助駕駛員駕駛、降低駕駛負擔,并不能代替車主的雙手,駕駛人依然是車輛的第一責任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事故預防和處理指導處處長 李哲:特別提醒那些駕駛帶有輔助功能車輛的這些駕駛員朋友,輔助駕駛車輛不是自動駕駛車輛,在使用輔助駕駛功能的同時,一定要集中精力,雙手要扶好方向盤,不能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寄托在車輛身上。
(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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