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在信用中國(廣東·東莞)通報稱,東莞市中元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在車輛檢測時弄虛作假,被沒收違法所得120元,并處10萬元罰款。南都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包括東莞市中元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在內,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共已立案查處了3家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
車輛排放明顯黑煙,檢測結果卻為“合格”
根據通報,2025年2月19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通過東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管網絡系統,遠程調閱東莞市中元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的硬盤錄像機和中控室視頻,發現其于2024年6月28日,對車牌號碼為粵BQOK30的車輛進行檢驗時,車輛排放出現目視可見黑煙,不符合《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規范》(HJ1237-2021)中“7.5檢驗過程中車輛排放出現目視可見黑煙或藍煙,按GB18285和GB3847判定外觀檢驗不合格”的要求,卻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車檢驗(測)報告》,檢測費用為12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附件1《廣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裁量表》第三章第二十三條§3.23,以及《東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沒收東莞市中元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違法所得120元,并處10萬元罰款。
據了解,根據《東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從輕處罰標準當事人適用道歉承諾從輕處罰的,按擬罰款金額的50%降低處罰,降低后的罰款額低于法定最低罰款額的,按法定最低罰款額處罰。
南都記者查詢發現,今年4月15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官網刊登了《東莞市中元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聲明書》。在該《聲明書》中,東莞市中元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表示,此次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公司管理人員法律意識不強,并承諾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承諾時間為今年3月12日。
今年以來,已有20多家檢測公司被通報處罰
南都記者從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今年以來,包括東莞市中元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在內,該局共已立案查處了3家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其中2家已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另外1家已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
此外,南都記者在信用中國(廣東·東莞)搜索發現,今年已有20多家機動車檢測公司因弄虛作假問題被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通報處罰。
其中,多家檢測公司被罰沒40余萬元,包括東莞市石排恩暢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東莞市上底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東莞市華燊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東莞市文華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東莞市金宏機動車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東莞市宏城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東莞市鴻通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等。
檢測數據造假,東莞石碣一機動車檢測公司被查處。圖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此外,東莞市康泉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東莞市石排恩順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東莞市宏圖路添盛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分別被罰沒14.024萬元、12.51萬元、10.005萬元。這3家檢測站均是去年12月南都推出的“暗訪東莞機動車檢測站”專題報道中提及的檢測站(暗訪東莞機動車檢測站 )。
據了解,去年9月以來,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會同法院、檢察院、公安、交通、市場監管等六部門聯合印發實施《關于印發東莞市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還印發實施了《東莞市機動車排放檢驗和維修第三方機構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市鎮任務分工,深入開展機動車排放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在開展專項行動的同時,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還通過“鼓勵未涉刑檢驗機構主動投案”“組織行業專家對線索進行分析研判”“派專人負責實時遠程監控,實施非現場執法”等多種舉措,不斷強化全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管。
采寫:南都記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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