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一年,云南會澤縣23歲男子宋赫仍在為恢復自己的摩托車駕照而奔波——他需要證明自己沒有得過精神分裂癥。
2024年4月10日,在云南景洪市打工的宋赫突然收到昆明市車管所發來的一紙通知,稱因其身體原因,他所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D照)將被依法注銷。后經多方了解得知,原來在2016年,上初一的宋赫被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診斷為精神分裂癥,且納入了當地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絡(以下簡稱“重精管理系統”)。
會澤縣衛健局隨后向宋赫出具的處理意見書顯示,經調查核實,當年因宋赫“行為異常、交流困難、情緒激動”,被其父親帶到衛生院做現場診斷,會澤縣精神衛生項目辦根據相關規定納入管理。
宋赫對此表示質疑,他從沒去衛生院做過精神篩查。會澤縣衛健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醫院最新的診斷已證明宋赫無精神疾病,之后衛健部門會按相關程序將宋赫移出“重精管理系統”,并同步給公安部門以盡快恢復其駕照。
宋赫在會澤縣衛健局門口。上游新聞記者 李文滔 攝
8年前被診斷為精神分裂自己不知道
宋赫原名宋正雄,2002年2月出生,云南會澤縣紙廠鄉人。初中輟學后,他前往各地打工謀生,當過包工頭也開過公司。2024年4月10日,正在景洪市工作的他,意外收到一份來自昆明市車管所的郵件。
郵件內容顯示,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以下簡稱昆明市車管所)告知他,因其“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車的”“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79條有關規定,宋赫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D照)將被依法注銷,落款時間為2024年4月3日。
“看到通知書我完全是懵的。”宋赫告訴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因為喜歡機車,他于2022年4月考取了駕駛證D照。“我打電話詢問昆明市車管所,工作人員問我以前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稱根據最新管理規定,針對吸毒者和精神障礙者必須注銷機動車駕駛證。如有異議可以30日內提出,過期將依法注銷并公告作廢。”宋赫很納悶,說自己從來沒得過精神疾病。
工作人員建議他可以到戶籍所在地醫院查詢,并稱有三種方式可以撤銷駕駛證注銷。“一是提供精神疾病康復證明;二是向當地派出所申請;三是提供精神鑒定。”
當年宋正雄(醫生筆誤寫成“熊”)被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醫生王某診斷為精神分裂癥。上游新聞記者 李文滔 攝
今年4月13日,宋赫找到老家紙廠衛生院,但對方表示沒有相關資料。他繼而找到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要求調取相關病歷資料。“但是無論查‘宋赫’還是‘宋正雄’的名字,都沒有發現我的病歷資料。”次日,宋赫到戶籍地紙廠派出所報警,稱自己無緣無故被判定為精神病,導致駕駛證被注銷。
記者獲取的一份由紙廠派出所發給紙廠衛生院的函件顯示,民警接警后到衛健部門調取材料,發現宋赫確實有精神病史。派出所建議若宋赫確實患有精神病,希望該院出具證明材料至會澤縣紙廠派出所。
宋赫稱,派出所工作人員建議他去曲靖市第三人民醫院做一個心理測評。他就去做了。今年4月17日,曲靖市第三人民醫院出具了宋赫的心理測評結果。多項量表顯示,宋赫不存在明顯社會功能障礙,也不存在躁狂癥狀和焦慮情緒。量表注明,測評結果僅供醫生參考,不作診斷證明,不作法律依據。
“派出所說需要出具精神疾病診斷,但醫生說類似診斷只有曲靖市車管所委托他們做鑒定才能作出。”宋赫稱,他找到曲靖市車管所,但被告知其駕照是在昆明市車管所申領的。“需要昆明市車管所委托曲靖市車管所,再由他們委托曲靖市第三人民醫院給我做鑒定。”
宋赫又找到昆明市車管所。“昆明市車管所稱,心理測評結果不能作為撤銷注銷駕駛證的依據,但既然我提出異議,可以暫時對駕駛證暫時進行凍結,同時聯系曲靖市車管所進行鑒定委托。”記者注意到,宋赫駕駛證狀態目前顯示為鎖定狀態。
宋赫告訴記者,之后他再未收到車管所信息。
一個多月后,他收到會澤縣相關部門的反饋,稱在紙廠衛生院找到了他的病歷資料。2024年6月13日,宋赫從紙廠鄉拿到了相應材料——在8年前的2016年9月,他被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醫生王某診斷為精神分裂癥,并納入重性精神障礙管理網絡。
一份蓋有會澤縣人民醫院公章的病情診斷顯示,2016年9月2日,時年14歲的宋赫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癥,診治醫生為該院精神科醫生王某。個人基本信息表顯示其有嚴重精神障礙,個人信息補充表則顯示其既往主要癥狀有“幻覺、交流困難、行為怪異、悲觀厭世、孤僻懶散”,醫生簽字一欄則為時任村醫陳某。
在拿到材料時,宋赫還被告知,這是當年會澤縣人民醫院的醫生到紙廠衛生院進行“義診”時作出的診斷。“可我記憶中從未到衛生院進行任何精神診斷,也沒見過診治醫生王某。”宋赫稱。
記者注意到,在個人信息補充表及參加重性精神疾病治療網絡知情同意書兩份材料上,均有宋赫父親的簽名和電話。“我父親是個文盲,他稱簽字應該是帶我打預防針簽過一次字,醫生把表拿給他讓他簽字他就簽了,但并不知曉文件的內容。”宋赫稱。
宋赫的父親向上游新聞記者證實了上述說法,他稱自己從未帶宋赫去紙廠衛生院進行過精神診斷,也不知道宋赫如何被會澤縣人民醫院診斷為精神分裂癥。
宋赫質疑,醫生做出診斷的時間是2016年9月2日,正值學校開學第二天。“那時我都在學校住校,怎么會跑到醫院去?”
宋赫父子均坦承,宋赫確曾因為叛逆、不聽話去過醫院看病。其提供的一份2015年8月24日在曲靖市第三人民醫院的診斷顯示,其父親反映宋赫近三年來出現亂講話、在外亂跑、爬樹等癥狀,一月1到2次,每次發作1-2小時。當時醫生沒有作出診斷,處理意見是“繼續觀察”,他的腦電圖也顯示在正常范圍。
宋赫的駕駛證目前為鎖定狀態。上游新聞記者 李文滔 攝
當事人稱8年來未收到院方視頻隨訪
由于多次反映事情未能得到解決,2024年7月,宋赫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將會澤縣人民醫院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對其做出精神分裂癥診斷導致的嚴重后果作出賠償,并公開賠禮道歉。后來有專業人士提醒他,其與會澤縣人民醫院并沒有發生醫療糾紛,敗訴幾率大。同年10月,宋赫提出撤訴并被法院準許。
不過,宋赫也因此獲得了更多材料,包括院方提供的一份2016年由會澤縣衛健局下發的文件《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確診、評估等工作的通知》。
該文件顯示,會澤縣2016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工作將于2016年8月8日開始,篩查工作由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具體負責實施……篩查工作指標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確診率必須達到轄區總人口的4.5‰以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社區服藥率必須達到25%以上;嚴重精神障礙風險評估率需達100%。其中,紙廠鄉篩查工作時間是當年的9月1日和2日。該文件還稱,各鄉(鎮、街道)衛生院、中心衛生院院長為第一責任人,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工作未按時完成者將追究領導責任。“我懷疑他們是為了完成指標而把我診斷為精神分裂癥,并納入了管理系統。”宋赫說。
更讓他吃驚的是,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和紙廠衛生院在未聯系到他本人的情況下,填寫了從2016年9月至2024年7月期間的隨訪服務記錄表和療效評估記錄表。“他們表里填的那些時間,我甚至還在外地。”
如2021年7月8日,記錄表顯示醫生對其進行了家庭訪視,隨訪了宋赫本人和監護人,宋赫狀態為“平穩”。而宋赫當時實際上還在新疆烏魯木齊打工,直到同年8月5日才返回昆明;記錄表還顯示,2019年6月7日,醫生對其進行了家庭隨訪,顯示癥狀為“幻覺”,但共享單車騎行記錄顯示宋赫當時在浙江寧波。
記者翻閱隨訪記錄表發現,醫生隨訪方式多為視頻隨訪。宋赫的癥狀顯示為(產生)幻覺、猜疑、喜怒無常、交流困難、行為怪異、悲觀厭世、孤僻懶散等多種形式。但宋赫稱,自己從未接到過會澤縣人民醫院或紙廠衛生院醫生的電話和視頻。“不知道他們如何進行隨訪的。”
2025年4月14日,曲靖市第三人民醫院的診斷顯示,目前未發現宋赫有精神疾病癥狀。上游新聞記者 李文滔 攝
衛健委稱將把當事人移出重精管理網絡
宋赫發現,對其做出精神分裂癥診斷的醫生王某,直到2017年5月12日才獲得精神衛生專業的專業資格。根據精神衛生法第25條規定,開展精神障礙診斷、診療活動,應當由與從事的精神障礙診斷、治療相適應的精神科執業醫師、護士進行。
2025年2月,宋赫就此向會澤縣衛健局投訴稱,王某在沒有精神衛生專業執業資質的情況下,違規開具精神疾病診斷,給自己造成嚴重損失,并要求查處會澤縣人民醫院和王某的違法違規行為,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月21日,宋赫收到會澤縣衛健局作出的處理意見書。會澤縣衛健局稱,接宋赫反映后,該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作調查核實。經調查,2015年10月,宋赫父親發現宋赫“行為異常、交流困難、情緒激動、一不滿意就打砸東西”,并將這一情況告知所屬村委會和村衛生室人員,村衛生室建議其父親帶宋赫到上級醫院進一步診療(具體診療情況不詳)。2016年9月2日,會澤縣精神衛生項目辦組織縣人民醫院醫生到紙廠衛生院進行精神障礙疾病篩查,并通知各村衛生室本村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癥狀者到衛生院進行篩查。由于宋赫當時未成年,其父親作為監護人帶著宋赫到現場做檢查診斷后,會澤縣精神衛生項目辦根據相關規定納入管理。
會澤縣衛健局稱,在調查了解中還得知,宋赫父親從醫院回去后又找到村委會,要求出具相關證明辦理殘疾證,村委會工作人員告知其宋赫還小,可以暫緩辦理殘疾證,過一段時間再看看(未辦理殘疾證)。
會澤縣衛健局還對隨訪情況進行了回應。意見書顯示,根據調查走訪核實情況,在整個事件中會澤縣精神衛生項目辦按照精神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了篩查診斷、納入管理。“后續隨訪管理工作中,宋赫父親初期很配合,后期因父子二人長期外出,頻繁更換聯系方式,導致隨訪工作存在不到位的問題。”
對于宋赫反映的王某的執業資格以及對相關人員的后續處置問題,會澤縣衛健局并未在處理意見書中做出回應。同時,該局還建議宋赫就現狀病情做復核診斷或司法鑒定,通過正常途徑反映問題,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記者注意到,該處理意見書落款時間為2025年3月3日。
2025年4月14日,在當地衛健部門協調下,宋赫再次到曲靖市第三人民醫院進行診斷。診斷證明書顯示,其臨床表現為:精神檢查未發現明顯異常,思維邏輯清晰合理,情感反應適切,明尼蘇達和簡明精神病等量表測評結果未發現明顯異常。診斷結果為目前未發現有精神疾病癥狀。
宋赫及其父親向上游新聞記者表示,對會澤縣衛健委作出的前述處理意見不予認可,他們均沒有到衛生院做過現場精神診斷,宋父也沒有詢問過村委會辦理殘疾證事宜。且在宋赫投訴后,宋父也未接到過衛健局的調查核實電話。
資料顯示,王某現為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副主任醫師,從事臨床工作30余年,擅長精神、心理疾病及呼吸系統疾病的系統診治。
2025年4月24日,上游新聞記者陪同宋赫在該院找到了王某。王某稱,2016年9月他和其他醫生到紙廠衛生院進行精神篩查時,的確對宋赫進行過診斷,是宋赫父親帶著宋赫去的,但其簽名的病情診斷是依據紙廠衛生院提供的一份關于宋赫的病情證明原件以及宋赫父親簽名的知情同意書后補開的一張,以此作為將宋赫納入當地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網絡的依據。
王某稱,納入當地重精管理網絡必須取得監護人簽字同意,他是看到宋赫父親的簽字同意書之后再作出的病情診斷。而且納入重精管理網絡后,患者可以憑此辦理殘疾證,享受國家低保政策。“每年至少有一次免費的體檢,每個月還有相應藥品補助。”
至于宋赫提出的其2016年9月還未取得精神衛生專業的執業資格的問題,王某辯稱,精神衛生專業屬于大內科其中的一個分支,自己當時是內科醫生,并且經過培訓學習獲得了相關證書,可以進行診療活動。不過,王某并未明確他說的“相關證書”是何種證書。
同日,宋赫還找到會澤縣衛健局相關負責人,希望了解前述處理意見書提到的調查核實情況的細節,以及提供王某所說的紙廠衛生院的病情證明原件。但對方回應稱,具體調查情況不便透露。該負責人還表示,曲靖市第三人民醫院4月14日作出的病情診斷證明已證明其無精神疾病,之后衛健部門會按相關程序將宋赫移出“重精管理系統”,并同步給公安部門以盡快恢復其駕照。
上游新聞記者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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