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邯鄲三姐妹給父親上墳被大伯炸死”一案于今日在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據悉,被告人王某東為三姐妹的大伯,因耕地問題與被害人一家長期存在矛盾。2024年12月20日,王某東將裝有爆炸裝置的綠色編織袋放到其吸污車右后方,駕駛該車行至被害人父親王聚山墳地附近,將爆炸裝置埋于王聚山墳頭東南側地下后駕車返回家中。2025年1月31日,被害人王晶晶、王歡歡、王換娜等人到其父王聚山墳前燒紙時,燃燒的紙錢引爆了王某東預先埋藏在此處的爆炸裝置,致其三人當場死亡。
2025年3月27日,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后,被告人提起上訴。
來源 | 極目新聞
編輯|林煜麗
審讀|吳秀玲
二審|陸楚一
三審|潘韻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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