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鹽城市、泰州市姜堰區等地相繼發布最新人事任免,其中泰州市姜堰區任命徐海濤為副區長,免去劉沛的副區長職務。具體如下:
鹽城市
鹽城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決定
(2025年4月27日鹽城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王珩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任命竇曉春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任命劉紅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任命曹榮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周召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陳杰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決庭副庭長。
任命史益新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周隴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任命裴葭嘏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丁莉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周光營為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孫衛權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免去楊曦希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王珩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免去劉紅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免去曹榮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周召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趙陽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周光營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決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方朝軍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于浩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嚴星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泰州市姜堰區
泰州市姜堰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25年4月27日泰州市姜堰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徐海濤同志為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決定免去:
劉沛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
泰州市姜堰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名單
(2025年4月27日泰州市姜堰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高峰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來源|人民網江蘇綜合 鹽城人大 江蘇姜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