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政府關于河南省商丘市機場專用公路建設工程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辦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研究,現將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
擬征收范圍為觀堂鎮張小集村、王啟山莊村、南莊村;水池鋪鎮吳樓村。四至范圍:東至水池鋪鎮吳樓村、西至觀堂鎮王啟山莊村、南至國道G343、北至觀堂鎮張小集村。具體范圍以土地勘測定界為準。
二、土地現狀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21.8625公頃,其中農用地20.2596公頃(耕地15.0355公頃),建設用地1.6029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三、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河南省商丘市機場專用公路建設工程項目建設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五、安置對象、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安置對象
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二)安置方式
1.貨幣安置:將征地補償安置費足額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2.社會保障安置:本項目用地社保資金已預存入商丘市梁園區指定賬戶。將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安置。
3.用工安置:對適齡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提供運輸、裝卸、環衛等崗位安置,實現被征農民就業。
4.拆遷安置:該項目用地涉及拆遷,梁園區已制定拆遷安置方案,依法依規妥善安置。
(三)社會保障
社保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92號)文件進行補償。
六、辦理補償登記的時間、地點、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土地權屬的相關證明材料到觀堂鎮人民政府、水池鋪鎮人民政府辦理土地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
七、異議反饋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認為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告結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政府、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梁園分局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的,視為無異議。
公告時間: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24日。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370-3125179
2025年4月24日
來源:梁園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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