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為拆設備就要花兩三天時間,都做好‘長期’作戰的準備了,沒想到當天就履行了,謝謝法官一直沒放棄幫忙勸解被執行人。”
近日,靈武法院執行局聯合法警隊對一起買賣合同案件中的以物抵債設備進行現場交付時,被執行人當場轉賬履行了全部案款,申請執行人送來兩面錦旗表達對法院干警的謝意。
進程一:分期履行 執行和解
申請執行人付某與被執行人寧夏某建筑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靈武法院依法判決,寧夏某建筑公司應于判決生效后向付某支付22萬余元。后被執行人未按判決履行義務,付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詢,被執行人名下賬戶中無存款可供執行,執行法官隨即依法對該公司名下一批設備進行了查封,并依申請執行人申請,擬對已查封的設備進行評估、拍賣。
“可以先不拍賣嗎,我分期給付某支付貨款。”
在準備拍賣設備的過程中,被執行人主動提出要分期履行,希望能保留設備,雙方當事人達成分期履行和解協議,付某便暫時撤回本案執行申請及拍賣申請,該案終結執行。
進程二:恢復執行 以物抵債
“法官你好,我又來申請恢復執行了,被執行人還是沒有給我付款,您看看還有什么辦法能幫我要回這筆錢呢。”
然而,分期履行期限屆滿,被執行人寧夏某建筑公司仍未按協議足額履行付款義務,付某只好再次來到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執行法官隨即依程序對已查封設備啟動評估、拍賣,但第一次、第二次網絡拍賣及變賣均流拍,法官便與付某溝通以物抵債,以查封的設備來抵償本案剩余未付執行案款,付某表示可以接受。
進程三:執行反轉 現場履行
4月24日一早,執行法官與法警隊干警等人就共同前往被執行人公司,擬對抵償債務的設備進行現場交付申請執行人。
然而就在清點過程中,案件出現了反轉,被執行人緊急聯系第三方公司到場幫忙處理糾紛。
“我們可以現場支付設備貨款,設備就繼續存放在公司里,不用再來回搬了,省時又省力,對我們都有好處。”
第三方公司表示,愿意以等同流拍價格購買該套設備,且同意該套設備繼續存放于被執行人公司,并且會現場支付全額貨款。
雙方簽訂購買協議后,第三方公司直接將全部錢款一次性轉賬給付某,案件順利執結,三方皆大歡喜。
無論是以物抵債,還是現金給付,都是為了最大限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盡快將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兌換成“真金白銀”。靈武法院將持續強化對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貫徹落實,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權益的影響,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來源:靈武市人民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