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記者 姜東良 梁平妮
法治日報通訊員 曲曉夢
調查動機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人在接受媒體訪談時表示,被執行人只有存在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等六種情形之一,才能將其納入失信名單。
被執行人“有錢不還”或是“無錢可還”,外觀上都呈現出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樣態,那么,怎么區分誰是“有錢不還”的真“老賴”,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誰確實無履行能力,應避免過度懲戒,給“誠實而不幸者”一個重新來過的機會?
山東煙臺法院創新摸索出“定性標準+定量評估”的篩查機制,實現了對“老賴”精準畫像,并構建“篩查—懲治—重塑”的失信被執行人閉環治理體系,為破解執行難題提供了新思路。
近日,記者走進煙臺法院、相關企業等一探究竟。
談起嚴格界定“老賴”范圍,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修曉鵬不由得想起自己前不久辦理的那起看似“不起眼”的案件——
深圳市某網絡科技公司因著作權侵權糾紛,將煙臺某商貿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后者賠償侵權經濟損失。判決生效后,因商貿公司未履行義務,網絡科技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通過查控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
“無錢可還”不等于“老賴”。對被執行人進行“定性標準+定量評估”篩查后,修曉鵬決定變通執行思路,給被執行人一個喘息的機會。最終功夫不負有心人,他找到了案件執行新的突破口,并實現案件圓滿執結。
這是煙臺法院精準區分“失信”與“失能”、為“老賴”科學畫像的生動縮影,也是創新執行工作的具體實踐。近年來,煙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從區分失信失能、強化聯合懲戒、善用信用修復三個維度,構建“篩查—懲治—重塑”的失信被執行人閉環治理新體系,以有力度、有溫度的司法守護誠信基因鏈條,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獲得感、幸福感、滿意度。
精準區分分類施策
什么是“定性標準+定量評估”篩查?
據介紹,這是煙臺法院為了“既保持失信懲戒力度,又避免誤傷善意失信人,實現對‘老賴’精準畫像”而摸索出的一套篩查機制——
在定性標準方面,首先,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明確納入失信名單的六類法定情形,即被執行人存在有錢不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等。其次,建立“三不納入”負面清單:確無履行能力、積極協商還款和特殊困難群體。
在定量評估方面,開發被執行人“履行能力評估模型”,即從財產狀況、主觀惡意和社會危害三個維度進行評分,通過查財產、查行為、查履行意愿,核財產狀態、核履行能力、核主觀惡意的“三查三核”機制精準區分“失信”與“失能”人員。
為何要對“老賴”精準畫像?
有專家指出,執行工作是依靠國家強制力實現勝訴當事人權益的手段。但在司法實踐中,如何精準區分被執行人是通過各種手段惡意逃避執行還是確無能力履行義務,一直是困擾各級法院的“老大難”問題。
“納入失信名單被視為打擊拒執的有效方式,被執行人‘有錢不還’或是‘無錢可還’,外觀上都呈現出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樣態,的確可能存在未進行嚴格區分,便‘一刀切’納入失信名單的情況。”從事執行工作多年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三庭庭長李安坦言。
煙臺法院直面治理痛點,以改革創新破解難題。
修曉鵬告訴記者,在上述網絡科技公司與商貿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中,經過“定性標準+定量評估”篩查,以及多次實地走訪調查、與被執行人溝通交流后,得知被執行人“有相關行業管理協會”“交納過管理費”等信息,并根據相關管理協議約定,推動由協會代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法律義務,實現案件圓滿執結。
“為進一步掃清界定盲區,我們注重用‘數據顯微鏡’甄別真假失信,2024年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入加強監督管理全面提升執行質效的工作規范要求》,通過數據賦能、壓實監管,對‘假離婚真逃債’等隱蔽行為進行動態預警,為1200余名‘誠實而不幸’者開辟了綠色通道。”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彭桂東說。
對癥下藥強化懲戒
“直到接連收到兩份預拘留通知書,我才意識到拒不履行可能面臨的嚴重后果,不僅自己成了‘老賴’,在村里也抬不起頭,下定決心一定要盡快把錢還上。”被執行人閆某有感而發。
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執行過程中,因無法聯系到被執行人閆某,煙臺中院執行干警多次前往被執行人住址進行查找,沒想到被執行人家屬態度惡劣,拒不配合并多次阻撓執行工作。
為實現執行破冰,煙臺中院先后兩次向被執行人送達預拘留通知書,令其向法院限期匯報財產并接受約談。僅僅一周后,閆某主動交納了執行款,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兩份預拘留通知書,為何會擁有如此大的威力?
這與煙臺法院實行的執行“預處罰”機制密切相關。早在2023年,煙臺中院在省內率先出臺《關于在執行工作中實行預處罰制度的實施辦法》,對符合法律規定的納入失信、罰款、拘留、審計、限制高消費、追究拒執罪等情形,向被執行人、協助義務人送達預采取相關處罰措施的法律文書,通過發出“懲戒預警”+預留空間的方式,敦促心存僥幸、猶豫的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據了解,2024年以來,煙臺法院共發出各類預處罰決定書662份,圓滿執結案件179件,督促被執行人履行到位執行案款224.72萬元。
執行懲戒措施好比醫療方案,關鍵在于“對癥下藥”——既要有預處罰、“黃碼”預警等“微創手術”式懲戒,更需要嚴厲打擊拒執、聯合“圍剿”等“外科手術”式清障。
煙臺法院以“府院聯動”機制為抓手,與公安機關等部門深化執行協作聯動機制,樹牢執行聯動“一盤棋”理念,聯合開展查人找物、精準懲戒等活動,定期召開打擊拒執罪聯席會議、新聞發布會等,推動形成打擊拒執行為的強大合力。
2024年,煙臺法院網上查控財產20億元,限制高消費2.8萬人次,發布失信名單1769人次,打擊拒執行為76人次。今年以來,發布失信名單611人次,通過開展集中執行行動打擊拒不履行被執行人461人。
被執行人回到正軌
“感謝法官!感謝芝罘法院!”近日,山東省煙臺市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特意致電法院執行干警,對法院及時為企業修復信用表達謝意。
原來,在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執行中,芝罘區人民法院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某建筑公司的銀行賬戶,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作為建筑公司,合作方往往十分看重我們的企業信用信息。而現在司法信息都是公開透明的,所以案件的被執行信息、限高信息,對我們的影響非常大。”張某說,“對于法院采取的強制措施,我們完全支持,剩余債務我們正在積極籌措,但成了失信被執行人后,我們公司連維持正常運轉都很困難。”
如何尋得“兩全之策”,在保證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為企業爭取寶貴的自救空間?
芝罘法院以債權實現為重點,以最快速度推進執行,環環相扣、步步緊跟。從立案到發放部分執行款項,取得階段性執行成果,僅用時一周時間。
“案結”不是終點,“事了”才是追求。芝罘法院依法為該企業出具《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證明》,向地方信用管理部門推送誠信信息、屏蔽失信信息、解除限高措施。
“拿到了這份證明,就好像吃下了‘定心丸’,我們可以正常招標了,感謝法院解了我們的燃眉之急。”張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懲戒不是終點,修復才是閉環。從“黃碼”預警、“紅碼”懲戒到“綠碼”重生,煙臺法院圍繞精準信用懲戒構建了“篩查—懲治—重塑”閉環治理體系。為全方位激活失信被執行人“重生通道”,煙臺法院綜合采用信用積分、分期履行、跟蹤監測等方式強化被執行人履約能力,防止修復后二次失信。2024年,全市法院納入失信名單人數同比下降23.89%,今年第一季度新納入失信名單505人次,同比持續下降。
“執行工作是一個良心活,也是看得見的正義。下一步,我們將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持續探索‘失信’與‘失能’精準區分、科學管理、靶向施策的機制舉措,以更實更優更出色的執行工作為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煙臺中院院長于曉東說。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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