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斷繳的養老保險可以進行補繳嗎?根據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可以補繳養老保險,相關政策大家可前往咨詢。
補繳的條件如下:退役軍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后,出現欠繳、斷繳情況的,允許按不超過本人軍齡的年限補繳,并且補繳免收滯納金。適用對象主要針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士兵,特別是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前退役的人員。
補繳年限需注意兩點:一是不超過本人軍齡,視同繳費年限或與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對于2012年7月1日《軍人保險法》實施前退役的軍人,直接視同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實施后退役的,軍齡與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大家比較關注的補繳費用承擔問題:單位部分原則上由原單位負擔,如果原單位不存在或無力繳納,則由上級主管部門和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財政資金解決;個人部分由個人承擔。如果屬于低保對象或特困人員,地方政府可給予適當補助。
繳費基數與費率方面:補繳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補繳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費率按當地規定執行。
最后講講辦理流程:攜帶身份證、退役證明,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登記軍齡并申請補繳。事務部門審核后,協同社保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當然要注意一些特殊情況,有兩點:第一,如果補繳后仍達不到最低繳費年限,比如通常要求的15年,可以延長繳費或一次性補足。對于年齡較大、就業困難的退役軍人,政府可提供就業幫扶并安排公益性崗位,幫助其后期繼續參保。
總之,退役軍人養老保險斷繳后是可以補繳的,政策對軍人認定、費用分擔、辦理流程等均有明確規定,大家查看政策就能清楚。符合條件的戰友應盡快向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以確保自己的養老權益不受影響。當然,具體操作和具體政策,要咨詢安置地的社保部門和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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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作者綜合公開信息分析,只代表個人觀點,不構成投資或者決策建議,具體政策和信息以官方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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